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工程及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起重机联合招标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5-04-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工程及新建铁力至伊春起重机联合
  • 范围: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整体呈西南-东北走向,线路起自哈尔滨市,途经松北区、呼兰区、巴彦县兴隆镇、绥化市、庆安县,终至铁力市。高速铁路,双线,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线路设计正线长度188.057km,其中:哈尔滨市境内84.799km,绥化市境内80.074km,伊春市境内23.184km。设计路基工程总长54.5km,占线路全长的28.98%;桥梁共32座,长度133.557km,占线路全长的71.02%。全线设车站5座,新建呼兰北站、兴隆镇西站、绥化南站、庆安南站,利用哈尔滨北站。该工程属于非控股代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项目共划分8个施工标段,其中,站前5个标段,站房、四电、客服各1个标段,5个监理标段。项目估算投资额223.41亿元,批复工期4年。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0月。新建铁伊铁路自既有绥佳线铁力站并站分场引出,出站后经铁力开发区折向东北方向走行,一路北上跨越鹤哈高速和省道207后,再次跨越鹤哈高速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并设日月峡站。出站后,线路跨出服务区,并行鹤哈高速东侧,继续向北走行,行至解放村东侧跨越省道S207和鹤哈高速,并走行于高速公路西侧,依次跨越前嫩高速、幺河、省道207后,终至新建伊春西站。新建正线全长112.299km,项目估算投资额98亿元,开工日期为:2020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4-15 14:45:02
存证哈希值:
D38ED0BB007810CA07911899F92D23A7D43CA800713E60E0F11D434A83C99D3B
区块高度:
7835286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工程及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起重机联合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HTJGWZ2025-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工程及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工程起重机联合招标 ,建设单位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2 : 8 。招标人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重机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整体呈西南 - 东北走向,线路起自哈尔滨市,途经松北区、呼兰区、巴彦县兴隆镇、绥化市、庆安县,终至铁力市。高速铁路,双线,设计速度 250 公里 / 小时。线路设计正线长度 188.057km ,其中:哈尔滨市境内 84.799km ,绥化市境内 80.074km ,伊春市境内 23.184km 。设计路基工程总长 54.5km ,占线路全长的 28.98% ;桥梁共 32 座,长度 133.557km ,占线路全长的 71.02% 。全线设车站 5 座,新建呼兰北站、兴隆镇西站、绥化南站、庆安南站,利用哈尔滨北站。该工程属于非控股代建项目,建设单位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项目共划分 8 个施工标段,其中,站前 5 个标段,站房、四电、客服各 1 个标段, 5 个监理标段。项目估算投资额 209.21 亿元,批复工期 4 年。开工日期为: 2022 10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10

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线路自既有铁力站并站分场引出,出站后经铁力开发区折向东北方向走行, 一路北上跨越鹤哈高速和省道 207 后,再次跨越鹤哈高速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并设日月峡站。出站后,线路跨出服务区,并行鹤哈高速东侧,继续向北走行,行至解放村东侧跨越省道 S207 和鹤哈高速,并走行于高速公路西侧,依次跨越前嫩高速、幺河、省道 207 后,终至新建伊春西站。其中新建正线全长 112.299km ,桥梁长 28.447km ,桥梁比为 25.3% 。全线共设车站 3 座,改建既有站 1 座,为铁力站,新建车站 2 座,分别为日月峡站和伊春西站。

2.2 招标内容: QZJ01 起重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包件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3.1.2 投标人须出具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附试验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 2020 年至今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以及与业绩相匹配的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良好情况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4.1.1 近三年 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投标人 提供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 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2 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 黑名单 " 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须提供 " 国铁采购平台 " https://cg.95306.cn )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1.3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1.4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盖企业公章

4.1.5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 提供 "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盖企业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 25 4 16 11 00 20 25 4 21 11 00 通过 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免费获取 招标文件(电子版)

5.1.2 招标文件获取后,请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平台( https://bids.crmsc.com.cn/ )”成功注册( 已更换平台,请所有投标人进行注册

5. 2 国铁采购平台 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 5 5 20 8 00 分至 8 3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5 5 20 8 30 分。

点: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南岗区中山路 181 哈尔滨 市民大厦 四楼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

8. 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人:宋颖

联系电话: 0451-86429538

招标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 227

邮编: 150050

联系人:孟凡双

电话: 0451-86430817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 227

联系人:陈曦

电话: 0451-864 40512 15645135706

邮箱: zhongtiezhaobiao@126.com

2025 4 16

附件 1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无悬臂葫芦式门吊

Gn=10t,S=40m

2

无悬臂葫芦式门吊

Gn=10t,S=40m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 Gn=2t S=10.5m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 Gn=2t S=10.5m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 Gn=2t S=10.5m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 Gn=2t S=10.5m

1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Gn=10t S=26m

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