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新泰市
- 规模: 本项目为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 本工程共享现有的新泰市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通过新建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水源、加压泵站及管网的运行管理及水质的全流程监管
- 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2 .2 标段 编号: XT-GC-20250822-03-01 ; 2.3 建设地点: 新泰市 ;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 本工程共享现有的新泰市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通过新建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水源、加压泵站及管网的运行管理及水质的全流程监管 ; 承包人负责项目的设计 (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等 ) ,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 ( 竣 ) 工验收 ( 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 、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EPC ) ;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9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460.00 万 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1
项目详情
|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 已由 相关部门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2 .2 标段 编号: XT-GC-20250822-03-01 ; 2.3 建设地点: 新泰市 ;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 新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水务建设项目 , 本工程共享现有的新泰市智慧水务信息化平台,通过新建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水源、加压泵站及管网的运行管理及水质的全流程监管。本次工程信息化建设内容涉及物联网感知建设、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及业务应用系统等部分。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项目的设计 (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等 ) ,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 ( 竣 ) 工验收 ( 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 、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EPC ) ;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9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460.00 万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给水工程 乙 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 负责人 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给排水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 [2018]457 号文件)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 [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2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 3 )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时间: 202 5 年 8 月 22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下载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0538-6288136 )。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8-628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 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 5 年 09 月 11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5.5 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 “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7 .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平步青云 2幢3-1号 联 系 人: 孔经理 电 话: 0538 - 7222177
代理机构: 山东世纪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新泰市银河路 233号(济宁银行四楼) 联 系 人: 徐焱 电 话: 0538-7266856 电子邮箱: sdsjzhxt@163.com 8. 异议 和投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徐焱 联系方式: 0538-7266856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538-7225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