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位于新泰市
- 规模: 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 包括 室外绿化、铺装、道路、管网、 院墙、挡土墙等
- 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 2.2 项目编号: XT-GC-20250828-01001 2.3 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 ; 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 ( 方案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 ,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 ( 竣 ) 工验收 ( 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 ,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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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已
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
2.2
项目编号:
XT-GC-20250828-01001
2.3
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
2.4
建设规模
:
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
包括
室外绿化、铺装、道路、管网、
院墙、挡土墙等
。
2.5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
2
)
采购、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
(
方案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
,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
(
竣
)
工验收
(
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
,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EPC)
。
①
设计:
红线范围内室外绿化、铺装、道路、管网、院墙、挡土墙等设计,面积约
106000
平方米。地块东侧道路与红线之间绿化景观设计,面积约
6500
平方米
,
共计设计面积(红线内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
112500
平方米
。
②
施工:新泰市滨湖新区健康产业园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绿化、铺装、道路、管网、院墙、挡土墙等
2.9
招标控制价:
3876.1250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
95.6250
万元
(
8.5
元
/
平方米
)
,工程施工费:
3780.50
万元)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
级
及
以上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及以上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
1
人(含
1
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
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
)
,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
异常目录名单;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
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按照所承担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
招标文件领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8
月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0538-6288136
。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8-628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平步青云
2
幢
3-1
号
联系人:
孔
经理
电话:
0538
-
7222177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安市益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杏山路
188
号
联系人:
安工
电 话: 0538-7282488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安工
联系方式:
0538-728248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0538-72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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