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一标段
(JJCJ-1)
|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包含勘察设计、供货、集成施工、安装调试、联调联试、验收、移交等为完成高速交警智能设施重建的全部工作,以及培训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近 5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 1 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 5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 1 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上述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
|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或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
项目总工
(1人)
: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任职经历。
3.
设计负责人
(1人)
: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
4.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
其他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