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施工三至五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施工三至五标段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典农河银川段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涉及永宁县
- 规模: 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
- 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典农河银川段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涉及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贺兰县 ; 施工三标段,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南环水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徐家口子汇入口水系连通,金凤区南环水系沿岸河流岸带植被恢复,西夏区南环水系沿岸河流岸带植被恢复,灌溉管网工程,界桩界碑埋设等 ; 东大沟汇入口水系连通,丽景北街西侧涵闸改造提升,金凤区森林公园段左岸及右岸生态护岸改造,金凤区良田渠至六盘山路溢流堰段沿岸两侧河流岸带植被恢复,金凤区亲水大街段六盘山路至森林公园段两侧河流岸带植被恢复,金凤区阅海湖阅海会议中西岛西侧段沿岸两侧河流岸带植被恢复,支流银新干沟沈阳快速路至京藏高速段两岸河流岸带植被恢复,金凤区六盘山路溢流堰段上下游河道地貌形态修复,金凤区二分沟汇入口形态恢复,金凤区四二干沟清水沟汇入口形态恢复,六盘山路溢流堰生态化改造,宝湖路溢流堰生态化改造,来佛寺溢流堰生态化改造,银新干沟汇入口溢流堰生态化改造,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建设,运动公园亲水空间提升,界桩界碑埋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完善,标识牌、垃圾桶设施增补等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金凤区金凤大桥至正源南街段岸线修复整理,金凤区七子连湖至华雁湖段河流岸带植被恢复,灌溉管网工程,金凤区七子连湖至华雁湖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增殖放流草鱼、鲤鱼、花白鲢、鳙鱼、赤眼鳟等,界桩界碑埋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完善,标识牌设施增补等,建设沿河绿色廊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4
项目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
施工 三 至 五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 (工程名 称)已由 银川市审 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 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银川段) 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 2025〕 103 号 ( 批文名称及编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资金及市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银川 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施工 三 至 五 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 典农河银川段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内,涉及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贺兰县。
2.2建设规模: 河湖系统治理、管护能力提升、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个方面。包括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堤岸功能完善、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水文化保护与挖掘创新、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智慧监管设施建设、沿河绿色廊道与便民利民亲水设施建设等工程内容。
2.3施工 施工 三 至 五 标段 计划工期均为: 458 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施工 三标段,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南环水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徐家口子汇入口水系连通,金凤区南环水系沿岸河流岸带植被恢复,西夏区南环水系沿岸河流岸带植被恢复,灌溉管网工程,界桩界碑埋设等。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施工 四标段,位于银川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大沟汇入口水系连通,丽景北街西侧涵闸改造提升,金凤区森林公园段左岸及右岸生态护岸改造,金凤区良田渠至六盘山路溢流堰段沿岸两侧河流岸带植被恢复,金凤区亲水大街段六盘山路至森林公园段两侧河流岸带植被恢复,金凤区阅海湖阅海会议中西岛西侧段沿岸两侧河流岸带植被恢复,支流银新干沟沈阳快速路至京藏高速段两岸河流岸带植被恢复,金凤区六盘山路溢流堰段上下游河道地貌形态修复,金凤区二分沟汇入口形态恢复,金凤区四二干沟清水沟汇入口形态恢复,六盘山路溢流堰生态化改造,宝湖路溢流堰生态化改造,来佛寺溢流堰生态化改造,银新干沟汇入口溢流堰生态化改造,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建设,运动公园亲水空间提升,界桩界碑埋设,防溺水 “四个一”设施完善,标识牌、垃圾桶设施增补等 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施工五标段,位于银川市(七子连湖 -华雁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金凤区金凤大桥至正源南街段岸线修复整理,金凤区七子连湖至华雁湖段河流岸带植被恢复,灌溉管网工程,金凤区七子连湖至华雁湖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增殖放流草鱼、鲤鱼、花白鲢、鳙鱼、赤眼鳟等,界桩界碑埋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完善,标识牌设施增补等,建设沿河绿色廊道。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 八 个标段,分为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 三标段、施工四标段、施工 五 标段、施工 六 标段、监理标段 、 项目管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其中施工 三 至 五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新标准资质,则为乙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 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 “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投标 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 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 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施工 三 至 五 标段 的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 7 月 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 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 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 (保单)形式:通过 “ 《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等国家允许 的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 /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 清 /变更公 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 未及时 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 担。
4.4其他: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工程交易系统实 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程序在规定 时间内获取电子版 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 担。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 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 ”模 块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 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
5.3 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 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 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提前登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 见面开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若未按系统规定进行签到或解密等导致 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的后果自负。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 三 标段: 10 万元;施工 四 标段: 10 万元;施工 五 标段: 10 万元 。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 民政府令 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 采用 (采用 /不采用)远程异地评 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9.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 ,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机构进行联系。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水务局,联系电话: 0951-688974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银川市行政中心 10楼
联系人: 郭宗骅
电话: 0951-688830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科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 北京路幸福岛小区北门 278-5号
联系人: 苟莹茹、高玉鹏
电话: 18709516389、1816151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