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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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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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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共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易地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
GWZX101标(设计总包)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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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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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公共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易地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无锡市公共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易地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4]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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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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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北侧,广博路以北、原广瑞路以西食品园26#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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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5.9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主要新建无锡市公共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设置实验、业务、保障、应急处置、实训和创新业务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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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165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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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1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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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物探、地形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勘、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详勘)以及为取得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协调配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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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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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设计范围内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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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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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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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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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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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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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a和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含)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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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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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发包人不是建设单位,则直接发包证明需同时加盖发包人和建设单位公章)、②设计合同,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所注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未注明建筑面积,则另需提供该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表)。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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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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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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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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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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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含)以上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盖章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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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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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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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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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3月07日
16:00
时至
2025年03月12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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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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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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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3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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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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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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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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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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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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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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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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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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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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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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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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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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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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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B写字楼1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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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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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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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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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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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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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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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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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明河、顾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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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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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71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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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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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52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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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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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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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13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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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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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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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71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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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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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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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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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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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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