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二三四标段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
- 规模: 本次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涉及48个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包含与城市道路衔接部分改造排水管线3234米,改造供水管线1288米,改造供热管线185米,道路铺装8800平方米,老旧小区周边81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总建设面积313300平方米,对老旧小区闲置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15个社区食堂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2.3建设规模:本次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涉及48个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包含与城市道路衔接部分改造排水管线3234米,改造供水管线1288米,改造供热管线185米,道路铺装8800平方米,老旧小区周边81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总建设面积313300平方米,对老旧小区闲置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15个社区食堂 ; 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10325979.07元;其中施工为9220052.58元,设备采购及安装为1105926.49元; 二标段:15570331.78元;其中施工为12912394.34元,设备采购及安装为2657937.44元; 三标段:32424508.08元;其中施工为30994698.06元,设备采购及安装为1429810.02元; 四标段:8997501.93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老旧小区周边2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包括:新城里小区绿地;东轻花园小区、夕阳小区、乐园小区、和平小区周边绿地; 二标段:老旧小区周边37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包括:402库小区3号地、 402库小区2号地、402库小区1号地、哈飞住宅7号地、教师楼小区1号地、教师楼小区3号地、士官楼小区周边绿地、公司2号楼周边绿地、上海新村周边绿地、建安小区周边6号地、哈飞住宅5号地、哈飞住宅6号地、哈飞住宅4号地、哈飞住宅3号地、南厂街干部楼周边绿地、文锦小区周边绿地、建安小区周边4号地、建安小区周边5号地、哈飞住宅8号地、哈飞住宅9号地、哈飞住宅10号地、哈飞住宅11号地、哈飞住宅12号地、哈飞住宅13号地、哈飞住宅14号地、道路队家属小区周边绿地、教师楼小区4号地;东轻花园、东轻家园周边绿地、新风小区周边绿地;老区小区、平安小区周边1号地、朝阳小区周边1号地;老区小区、平安小区周边2号地、朝阳小区周边2号地、建安小区周边3号地、教师楼小区2号地、夕阳小区苏联专家楼绿地、花园小区周边2号地; 三标段:老旧小区周边42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对老旧小区闲置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15个社区食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2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SZSG0102G2509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已
取得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区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道行工程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2.3 建设规模:
本次哈尔滨市平房区旧城区宜居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涉及
48
个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配套,
包含与城市道路衔接部分改造排水管线
3234米,改造供水管线1288米,改造供热管线185米,道路铺装8800平方米
,老旧小区周边
81
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总建设面积
313300
平方米,对老旧小区闲置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
15
个社区食堂。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共339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
10325979.07元;其中施工为9220052.58元,设备采购及安装为1105926.49元;
二标段:
15570331.78元;其中施工为12912394.34元,设备采购及安装为2657937.44元;
三标段:
32424508.08元;其中施工为30994698.06元,设备采购及安装为1429810.02元;
四标段:
8997501.93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4
个标段,
一标段:老旧小区周边
2
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
,包括:新城里小区绿地;东轻花园小区、夕阳小区、乐园小区、和平小区周边绿地
;
二标段:
老旧小区周边
37
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
包括:
402库小区3号地、
402库小区2号地、402库小区1号地、哈飞住宅7号地、教师楼小区1号地、教师楼小区3号地、士官楼小区周边绿地、公司2号楼周边绿地、上海新村周边绿地、建安小区周边6号地、哈飞住宅5号地、哈飞住宅6号地、哈飞住宅4号地、哈飞住宅3号地、南厂街干部楼周边绿地、文锦小区周边绿地、建安小区周边 4号地、建安小区周边 5号地、哈飞住宅8号地、哈飞住宅9号地、哈飞住宅 10 号地、哈飞住宅 11号地、哈飞住宅 12号地、哈飞住宅 13 号地、哈飞住宅 14号地、道路队家属小区周边绿地、教师楼小区 4号地;东轻花园、东轻家园周边绿地、新风小区周边绿地;老区小区、平安小区周边1号地、朝阳小区周边1号地;老区小区、平安小区周边2号地、朝阳小区周边 2号地、建安小区周边 3号地、教师楼小区 2 号地、夕阳小区苏联专家楼绿地、花园小区周边2号地;
三标段:
老旧小区周边
4
2
处绿化用地进行宜居化改造升级
,
对老旧小区闲置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
15个社区食堂
。
4
2
处绿化用地
包括:北月家园周边绿地、东平小区周边绿地、哈飞住宅
1号地、哈飞住宅2号地、花园小区、哈飞住宅周边外环境、花园小区周边 1号地、建安小区周边1号地、建安小区周边2号地、老区小区周边 1号地、综利小区周边外环境、老区小区周边 2号地;乐园小区、夕阳小区、和平小区周边外环境;东轻花园小区、和平小区周边外环境、夕阳小区周边外环境、东轻花园小区周边外环境;北月家园小区、新月小区周边外环境;夕阳小区、和平小区、东轻花园周边;北月家园、新月小区、新祥里小区周边外环境;花园小区、新城里小区周边外环境;哈南第二大道 1号地、哈南第二大道 2号地、哈南第二大道 3号地、哈南第二大道 4号地、哈南第二大道5号地、哈南第二大道 6号地、哈南第二大道7号地、哈南第二大道8号地、哈南第二大道 9号地、哈南第二大道 10号地、龙滨家属楼1号地、龙滨家属楼2号地、龙滨家属楼3号地、建安小区周边 7号地、建安小区周边 8号地、忱建安小区周边 9号地、建安小区周边 10号地、建安小区周边 11号地、机电嘉园1号地、机电嘉园2号地、机电嘉园3号地、机电嘉园4号地、机电嘉园周边外环境;
四标段:
包含与城市道路衔接部分改造排水管线
3234米,改造供水管线1288米,改造供热管线185米,道路铺装8800平方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
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标段
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三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2025年09月
29
日
19
时
00分至2025年
10
月
11
日
1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
2025年10月
22
日
08时30分
。
5
.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2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
22
日
08时30分
。
7
.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10.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 本项目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
施工资质方
核查结果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enterpriseEvaluationController/qualificationDynamicVerificationList)。
10.6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7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
:
0451-82301174、0451-86810148。
10.
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
2号
联系人:
李大鹏
联系电话:
16603671333
招标代理机构:
道行工程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
南岗
区
泰山路
93号
项目联系人:于大鹏
联系电话:
15344511461
邮箱: dxgcglhlj@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