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哈南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6-03-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
  • 规模: 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哈南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哈南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2.3建设规模: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哈南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10 11:23:43
存证哈希值:
5DACEF5A9A5C643807246DCCBBA83C116C7D41FAECE43BDD28A2642BD3F96BEF
区块高度:
19310770

项目编码: SZSG0102G26021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由 哈平发改发【 2026】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航空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哈南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哈南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2.3建设规模: 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哈南一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哈南第八大道-普洛斯路)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2 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0 4 1 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与行业主管单位交涉,完成建管交接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1 2 870275.45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1.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 12 月至 202 6 02 月,下同)的基本养老保险 的有效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6 03 10 16 00分至202 6 03 16 16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04 01 09 3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 6 04 01 09 30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相关评定分离程序和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如无异议,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 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 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6816960。

10. 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哈尔滨航空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五路 4号

联系人: 张波

电话: 0451-51129010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编: 150030

联系人:李丽娜

电话: 4006998787-1(招标一部)18945080489

授权传真: 0451-84348303

授权 E-mail:忱义招标 cyzbhn@163.co m)

企业网址 http://www. hljcygl.com

期: 202 6 3 1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