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MEC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6-01-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MEC设备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绥棱县
  • 规模: MEC工程(浅圆仓等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MEC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棱县 2.3建设规模:MEC工程(浅圆仓等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MEC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内的输送机设备供应及安装、提升塔设备供应及安装、闸阀门设备供应及安装、除尘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溜管等 ; 准。 3.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1-21 15:59:11
存证哈希值:
DBB8FBD50B334ECF0B43209588B72B2AC980C2979D846218DB446298723C24E7
区块高度:
1730035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000G260116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 MEC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 2411-231226-04-01-90000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 70%,自筹30% 。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绥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MEC设备采购安装部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 MEC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绥棱县

2.3建设规模: MEC工程 (浅圆仓等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 559 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 438天,设备安装及系统空载联合调试周期93天(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2027年6月15日至2027年9月15日进场安装),有载调试周期28天(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计划2027年10月至2027年11月)。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 MEC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内的输送机设备供应及安装、提升塔设备供应及安装、闸阀门设备供应及安装、除尘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溜管等附件供应及安装、设备操作检修平台、过梯、支撑架等钢结构,电气及缆线系统,动力配电控制系统,、储运自动控制系统、自然通风及回风管安装、备品备件及工器具、机械库机修设备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设备接地、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19555827.06元

2.9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3.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近三年( 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成立不满 3年的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 5年(20 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产合格证书时间或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散料输送规模在 2 00t/h及以上的MEC施工总承包项目(包含机械、电气和自控安装)的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业主出具的符合产能要求的投产合格证书或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部分设备安装的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竣工验收材料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各参建单位的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须规范、齐全、清晰,并以最晚的签字日期为准,无日期或日期不全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提供联合体业绩的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范围为准。

3. 4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一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并能常驻现场进行工作协调,另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 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安全员 1名、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另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的 安全员 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 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 6 投标人应提供核心设备( 气垫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除尘器、闸阀门 )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供应设备签订的授权函。针对同一个项目,每一个核心设备原厂商最多只允许向 3家机电安装总承包单位开展授权,授权超过3家单位时,涉及使用此品牌的所有投标人按废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免费质量保修期须 ≥3年。

3. 8 委托代理人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 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 9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无效

3. 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弄虚作假和项目管理人员健康无重大疾病。

3. 11 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 核心 设备( 气垫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除尘器、闸阀门 )全部或部分设备生产厂家,另一方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6 01 21 20 00 分至 202 6 01 28 2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02月12日 9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 6 02月12日 9 00 分。

6.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棱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5-4621534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 72号火炬欧亚大厦3楼

联系人: 邹瑞 谭健 李培君 李寒冰

联系电话: 020-38844322

电子邮箱: 13199470205@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绥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址: 绥棱县安民路 87号

话: 0455-462386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