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绥棱县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清单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搬运、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运行交付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招
标公
告
项目编号:
QT1207G26020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20%
、
80%
。招标人为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
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2.2建设地点:
绥棱县
2.3工程
规模
:
项目更新热水输配设备
305台套。其中:热源厂更换节能泵一网循环泵(高压)3套,换热站更换循环泵(低压)149台、补水泵148台,更新5套高直连机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清单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搬运、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运行交付。
2.5供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6
本项目
不划
分标段。
2.7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至
2026年08月10日
。
2.8招标控制价:
8248350.41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
3.5.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3.5.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2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
3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0
3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
//ggzyjyw.hlj.gov.cn/
),按照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事项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55-
4630919
招
标
人: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液化气站南侧,绥双路东侧
联
系
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
04554633110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南路
105
号写字楼
4
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16616080060
邮
箱:
yczb5559@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