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 绥棱县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
- 规模: 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自绥棱县东北侧,起点与东北湖街交叉,途经绥棱镇东升村、克音河乡西林村、克音河乡、克音河乡部落村、终点位于双岔河镇富民村下庙子屯,全长19.43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 2.2建设规模: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自绥棱县东北侧,起点与东北湖街交叉,途经绥棱镇东升村、克音河乡西林村、克音河乡、克音河乡部落村、终点位于双岔河镇富民村下庙子屯,全长19.43km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01
项目详情
绥棱县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棱县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已由
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绥棱县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棱发改发
[2025]83号)
,绥棱县交通运输局以
《绥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绥棱县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棱交发
[2025]50号)
、
《绥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棱交发[2025]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绥棱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于
车购税资金及地方一般性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绥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
2.2 建设规模:绥棱至下庙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自绥棱县东北侧,起点与东北湖街交叉,途经绥棱镇东升村、克音河乡西林村、克音河乡、克音河乡部落村、终点位于双岔河镇富民村下庙子屯,全长19.43km。为现有旧路改扩建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125997平方米
;
维修利用小桥
3座,共设置涵洞11道,其中盖板涵3道(维修利用1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8道
;
路基挖方
23394.7立方米
;
填方
67855.6立方米。本项目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JTGB01-2014)执行。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6月12日,计划完工时间2028年6月11日,
总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年
。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
文件的统一标
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
责任修复。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
80/1-2017
),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
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号)
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
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最
高投标限价等情况见下表:
|
标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
(公里)
|
主要工程
内容
|
最高投标
限价(元)
|
|
1
|
K0+000-K19+430.509
|
19.43
|
(
1
)该项目路线全长19.43公里,为现有旧路改扩建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125997平方米
;
维修利用小桥
3座,共设置涵洞11道,其中盖板涵3道(维修利用1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8道;路基挖方23394.7立方米;填方67855.6立方米。
(
2
)本项目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JTGB01-2014)执行。
|
33765686
.
00
元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已按照建市【
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
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
其投标将被否决
。
3.1.2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202
1
年
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
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满足以下条件:
(
1)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15km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含路面工程);
(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30km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含路面工程);
注:
①业绩要求中的
公路工程
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
并提供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里程、路面结构形式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③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三级公路里程。
3.1.3
投标人财务最低要求
(
1)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
营运资金(
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
明
\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如投标人
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后的额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除相关证明材料外,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
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
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具有交通
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拟派
项目总工
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
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
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桥工程等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
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投标。
(
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
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
D级。
)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5
信誉最低要求:
3.5.1 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
工资行为。
3.5.2 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3 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
、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5.4 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
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3.5.5 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工作,
近三年内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
http
://
wenshu
.
court
.
gov
.
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
为准
);
3.5.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
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
中国
”
网站(
w
w
w.creditchina.
gov
.
c
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
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
总工
)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
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
:
//
ggzyjyw
.
hlj
.
gov
.c
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6
年
2
月
9
日
00
时
00分至202
6
年
2
月
14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
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 投标人未按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
应责任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
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
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
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
交易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
”
,按照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3
月
2
日
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
),
投标人应
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6年
3
月
2
日
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
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
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
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0455-8315930
招
标
人:绥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棱县东城路
89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
0455-465637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
117号
联
系
人:
孙根霞、李磊
电
话:
0451-55179975
邮
箱
: HLZBD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