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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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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6001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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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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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北仓村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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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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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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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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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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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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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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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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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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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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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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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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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工作,完成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备案、工程归档、竣工图编制,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施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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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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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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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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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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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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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2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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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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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工程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具有)。
4.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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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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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规定本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且所有配备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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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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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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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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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信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若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相关承诺: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或说明。
3.其他: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仅针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2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3.4.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4.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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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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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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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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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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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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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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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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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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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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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100202600112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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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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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北仓村城中村改造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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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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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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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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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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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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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标室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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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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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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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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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6.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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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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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工作,完成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备案、工程归档、竣工图编制,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及相关配套施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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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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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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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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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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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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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2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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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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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工程施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具有)。
4.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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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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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规定本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且所有配备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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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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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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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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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信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若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相关承诺: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给出的相应格式作出承诺或说明。
3.其他: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仅针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2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3.4.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4.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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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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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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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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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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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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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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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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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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