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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各
标段的
资格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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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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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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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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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蒙河双堠水库工程涉
G2京沪高速公路涉路工程果庄大桥桥梁及路基防护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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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防护
:双堠水库坝址距离下游现有京沪高速K588+662.8果庄蒙河大桥(15×30米小箱梁)约380米,重力坝下游河谷为不对称的宽“U”型,主河槽位于右岸,宽度约210m,河床高程在117.0~118.0m;河床出露主要为砂砾石,现状河道岸坡不明显,以砂质边坡为主,抗冲能力较差。本工程泄水建筑物布置于主河槽,泄洪规模较大,泄洪时下游水位较高。为防止泄洪时下泄洪水对下游河槽两岸土质岸坡进行淘刷,需对其进行防护;河道边坡防护上游接重力坝护坡,左岸边坡长295米,右岸边坡长202米,均采用0.5米厚M10浆砌石护砌;果庄蒙河大桥平面投影及上下游各外延24米的河底与滩地采用0.5米厚M10浆砌石护砌。
桥墩防护
:墩柱采用10毫米厚钢板外包,钢板进行防腐涂装;墩柱和钢板之间填充C50高强灌浆料;墩柱底部增设导流岛;
桥头锥坡及路基边坡防护
:受100年一遇泄洪水位影响的桥头锥坡及路基边坡采用C25片石混凝土拦水墙防护,受2000年一遇泄洪水位影响的桥头锥坡及路基边坡采用0.5米厚M10浆砌石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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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
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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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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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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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5年(自2020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完成
1
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含大桥)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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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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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年(2022-2024
年度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
不小于
1。(企业成立时间少于三年
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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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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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
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
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
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
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http://zxgk.court.gov.cn/
)或
“信用中国”网站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
在近三年(
202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
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
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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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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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
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完成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含大桥)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完成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含大桥)施工项目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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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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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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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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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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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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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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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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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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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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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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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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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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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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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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