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奥体公园游泳跳水馆十五年期租赁权拍卖
- 项目名称: 临沂奥体公园游泳跳水馆十五年期租赁权拍卖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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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定于 202 6 年 3 月 12 日 10 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对临沂奥体公园游泳跳水馆 110 室 15 年 期 租赁权进行公开 拍卖 。 一、 基本情况 1. 拍卖 标的: 临沂奥体公园游泳跳水馆 110 室,房屋建筑面积 9357.97 平方米。 2. 租赁周期: 15 年(最终以《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期限为准)。 3. 交付标准: 按照房屋现状 交付为准 。 4. 竞买保证金: 该标的竞买保证金 5 万元(竞拍加价幅度 1000 元 / 次)。 5. 租金形式: 采用 保底租金 + 营业额扣点 两者取高 形式,本次 拍卖起拍价 为 136.63 万元/年 ,营业额扣点比例及核算方式另行约定,最终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6. 业态限定: 仅限经营水上娱乐、运动休闲相关业态,不得擅自变更。 二、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手续办理 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携带有效证件(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章等相关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于 202 6 年 3 月 11 日 1 6 时前交纳 5 万元 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方可参加竞买。(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特别说明 1. 意向 竞买人竞 得租赁权后,必须按照本公告约定及《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仅用于水上娱乐、运动休闲中心经营,不得随意更换经营范围、经营品类及业态。原则上 承租人 不得将该标的进行转让、转租或分租。 2. 承租人对该标的的任何装修、改造、设施设备增设等操作,均须提前向业主单位提交书面方案并报批,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 意向 竞买人 在办理 竞买 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 拍卖 标的,一旦参与竞 拍 ,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房屋结构、面积、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意向 竞买人 以未实地查看、对标的现状认知不清等为由向 拍卖 人、委托方主张权益的,一律不予受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 或 拒付 拍卖成交价款 。 4. 竞买 人 竞拍成功后 ,我公司于 2 个工作日内出具《 拍卖 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 即成为临沂奥体公园游泳跳水馆 110 室 买受人 。 买受人 在收到《 拍卖 成交确认书》后,须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方协商办理标的交付事宜,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 5. 相关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对经营场所的房屋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经营资质等有要求的, 竞买人 应提前实地查勘、自行咨询确认,委托方和我公司不对出租房屋能够满足 竞买人 经营 用途 的相关具体要求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6. 本次 拍卖成交价 不包含租赁环节及因租赁事宜产生的各项税费, 竞买人 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和垃圾清运费、燃气费、供暖费、设备维护费以及其他因经营活动、使用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 竞买人 自行承担。 7. 竞买人 应保证合理、合规使用租赁房屋,严格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所经营项目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及行业监管要求。对于环保、消防安全、卫生、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与承租人经营相关的各项审批、备案要求, 竞买人 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完成全部办理事宜,相关费用由 竞买人 承担;竞价成功后, 竞买人 不得以标的不符合预期经营用途、无法办理相关审批等为由向委托方、 拍卖 人主张任何权利,否则视为违约。 8. 租金支付方式、营业额核算、扣点结算、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等未尽事宜,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须严格遵守。 联系电话: 0539-2960123 2961222 13305391322 公司地址: 兰山区北京路环球中心 D座1503室
山东景鸿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 六 年 二 月 二十五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