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跨邳苍分洪道工程弃土拍卖公告
- 项目名称: 京沪高速跨邳苍分洪道工程弃土拍卖
- 范围: 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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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 6 年 3 月 4 日 10 时 00分 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 (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苏鲁界)段改扩建工程跨邳苍分洪道桥梁防洪影响工程东偏泓河道行洪断面补偿开挖涉及的工程弃土,方量约 4144m³(6630吨) 。 起拍价: 35 元 /10吨 ,竞买保证金: 10000 元 ; 二、展示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 6 年 3 月 3 日 16 时 00分 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三、报名对象及范围: 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报名方式: 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拍卖规则,根据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办理资格审核: 竞买人为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 5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官方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要求的竞买人须在 202 6 年 3 月 3 日 16 时 00分 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视为报名成功(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竞买人报名名称和打款账户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以服务器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 缴纳 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五、竞买须知 ( 1)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并且叁年内不得参加同类拍卖活动。 ( 2)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 3)竞买人应在报名竞买前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了解,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物现状、品质及数量,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品质及数量,不得 挑选 清运标的物,该风险由 买受人 自行承担 , 清运时须计量称重 ,据实结算 。 ( 4)买受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区域进行清运。不允许随意清运,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现场管理不得影响现场施工。标的物运输费、存储费 、 过磅费 等费用及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5)具体清运期限为:清运期间要服从 委托 单位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清运。因买受人未能在规定的清运时间内完成,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纳的 预付 款,并且委托人有权将未清运的标的重新处置。 ( 6) 买受人 对标的物加工、销售环节所产生的税费必须依法纳税。 ( 7) 拍卖价格为 单价拍卖 ,交接时以现场 称重乘以竞拍单价为实际成交价款 , 据实结算 。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须交预付款到委托人指定账户。 ( 8)风险提示:地质科学规律决定了矿产资源情况与实际情况必然有一定出入,买受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等所载信息中的估算量、标的质量及种类不符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拍卖公告、拍卖文件等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区域、质量、状态、数量等与描述不符 ,以标的实物 称重 交付为准 ,买受人自行了解此风险,拍卖总成交价不予变更。 六、成交结算及违约责任 ( 1)拍卖标的成交当日, 买受人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于拍卖成交后 3个 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 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待拍卖成交信息公示期满 买受人 与拍卖委托人签订《 标的物移交 合同》。 ( 2)参加拍卖的竞买人或 买受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买人或 买受人 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应价后反悔的;2.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3.逾期或拒绝签订《 标的物移交 合同》及未按规定时间交纳 预付 款的; 4.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公告信息发布平台: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拍卖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东大厦 A-80 1 室 联系电话: 19863963678 技术 15589087937
临沂兴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 6 年 2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