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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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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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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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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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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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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
97.845km;河东区中心管辖范围内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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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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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应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从业范围: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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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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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且累计里程不低于10公里;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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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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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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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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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及以上人员对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书面承诺);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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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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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
(
1人):
持有
国家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
证书;工程系列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
;近
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不少于1年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持有
初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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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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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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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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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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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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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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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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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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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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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
97.845km;河东区中心管辖范围内普通国省道日常保养、日常维修、预防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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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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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应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具有
路基、路面专业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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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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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不少于1年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经历,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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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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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4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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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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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及以上人员对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书面承诺);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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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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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
(
1人):
持有
国家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
证书;工程系列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
;近
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不少于1年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持有
初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C证
;近
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或不少于1年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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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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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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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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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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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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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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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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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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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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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兼投。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分包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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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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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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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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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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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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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査。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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