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及场地平整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及场地平整
- 项目地址: 灵武市东塔镇黎明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95610平方米(约143.42亩),住宅规划用地面积70035.22平方米(约105.05亩),总建筑面积为9789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100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888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为4053平方米),容积率为1.16,建筑密度为20.07%,绿地率为35.31%,总户数为1048户(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260套,公共租赁住房788套),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位为611辆(其中地上停车位为115辆,地下停车位为496辆),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2096辆 ; 本次招标范围为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及场地平整,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0
项目详情
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及场地平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及场地平整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灵发改发 〔 20 2 5 〕 203 号 批 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 来自 上级 专项 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95610平方米(约143.42亩),住宅规划用地面积70035.22平方米(约105.05亩),总建筑面积为9789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100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888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为4053平方米),容积率为1.16,建筑密度为20.07%,绿地率为35.31%,总户数为1048户(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260套,公共租赁住房788套),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位为611辆(其中地上停车位为115辆,地下停车位为496辆),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2096辆。
单体建筑:本工程建设住宅楼 24栋(其中12栋为地上7层 建筑,建筑高度21.95米;11栋为地上8层建筑,建筑高度24.95 米;1栋为地上8层建筑,建筑高度28.45米)。建设配套用房 6栋(其中2栋为地上2层建筑,建筑高度11.4米;3栋为地上3层,局部2层建筑,建筑高度13.3米;1栋为地上3层建筑,建筑高度13.9米)。建设地下车库2座,建筑层高3.8米,平均覆土深度1.6米;其中A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338平方米,设置地下停车位246个;B 区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550平方米(含人防车库4053平方米),设置地下停车位250个。
室外配套:本工程包含水暖电燃气等外网工程及围墙、监控、照明、道路和铺装、大门、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
市政工程:本工程为项目外围配套市政项目,新建道路,共涉及两条道路,分别为镇河路 (道路设计长度298.30米)、镇河塔路(道路设计长度382.77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20米,设计速度20km/h。镇河路两侧道路红线外及建筑红线间设置两处地上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1273平方米,设计停车位321个。
2.2 建设地点: 灵武市东塔镇黎明村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南区地下车库及场地平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本次 招标不划分 标 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施工 招标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 具 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 目 经理 须为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02 月 0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02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2月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1306。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武市城区街道灵州大道
联系人: 王一凡
电 话: 0951-403881 0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创业东路 5号中心D栋403室
联系人: 王珊珊 、秦鏕淳 、曹瑞
电 话: 18295389580
宁夏润相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6 年 02 月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