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

灵武市发布时间:2026-02-1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
  • 项目地址: 灵武市梧桐树乡
  • 规模: 砌护D=0.5米U型渠26.28km,砌护D=1.0米U型渠1.95km,砌护D=0.4米U型渠1.73km,砌护D=0.6米U型渠1.33km,砌护D=0.8米U型渠1.47km,新建节制闸4座,生产板桥7座,以及配套建设畦田口等;建设拦污栅1座,箱涵2座,翼墙1座,路面硬化恢复铺装水泥道砖(仿石)703㎡,浇筑沥青道路335㎡,浇筑砼平台48㎡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 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梧桐树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砌护D=0.5米U型渠26.28km,砌护D=1.0米U型渠1.95km,砌护D=0.4米U型渠1.73km,砌护D=0.6米U型渠1.33km,砌护D=0.8米U型渠1.47km,新建节制闸4座,生产板桥7座,以及配套建设畦田口等;建设拦污栅1座,箱涵2座,翼墙1座,路面硬化恢复铺装水泥道砖(仿石)703㎡,浇筑沥青道路335㎡,浇筑砼平台48㎡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6

项目详情

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6〕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估算投资 541.5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建设地点: 灵武市梧桐树乡

2.2 . 建设规模及内容: 砌护 D=0.5米U型渠26.28km,砌护D=1.0米U型渠1.95km,砌护D=0.4米U型渠1.73km,砌护D=0.6米U型渠1.33km,砌护D=0.8米U型渠1.47km,新建节制闸4座,生产板桥7座,以及配套建设畦田口等;建设拦污栅1座,箱涵2座,翼墙1座,路面硬化恢复铺装水泥道砖(仿石)703㎡,浇筑沥青道路335㎡,浇筑砼平台48㎡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3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2 .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同一标段投标。

3.4 .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 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 6 02 28 23时59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 “澄清/变更公告 ”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 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 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 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03 16 0 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 平台)。

6.2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址: 灵武市

人: 王波

话: 18809608899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商贸城 2号批发零售楼10层02

人: 班海燕、温鑫、王涛

联系电话: 13519205820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灵武市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1-4654128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