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施工第一合同段重新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施工第一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灵武市宁东镇
- 规模: 本项目属于路面改建工程,全长10.58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8.5米至12米不等,其中:K0+025-K0+852段长852米、路基宽10.5米,K0+852-K1+443段长591米、路基宽8.5米,K1+443-K2+050段长607米、路基宽12米,K2+050-K2+350段长300米、路基宽8.5米,改建路面结构为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32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级配砂砾底基层;K2+350-K10+586段长8236米,路基宽8.5米,根据路面病害程度3850米改建路面结构为5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6cm水泥稳定砂砾补强基层,4386米改建路面结构为1.0cm同步碎石封层+3.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 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宁东镇 ; 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 施工 第一合同段重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 已 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灵发改发〔 2025〕97号 ) 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 施工图 设计的批复 (银交函 发〔 2025〕 204 号 ) 批准,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 来自 交通厅补贴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
2.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宁东镇。
2.3、 建设 内容及 规模: 本项目属于路面改建工程,全长 10.58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 8.5 米至 12米不等,其中: K 0 +025 - K0+852 段长852米 、 路基宽 10.5米 , K0+852-K1+443 段长 591米、路基宽8.5米,K1+443-K2+050 段长607米、路基宽 12 米, K2+050-K2+350 段长300米、路基宽8.5米,改建路面结构为4cmAC-13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32cm 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20cm 级配砂砾底基层;K2+350-K10+586 段长8236米,路基宽8.5米,根据路面病害程度3850米改建路面结构为 5cmAC-16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16cm 水泥稳定砂砾补强基层,4386米改建路面结构为1.0cm 同步碎石封层 +3.5cmAC-13C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桥涵荷载等级公路-II级,全线共设置涵洞6道,其中清淤利用2道、修补利用2道、废弃2道。
2. 4 、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 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合同段,此次为本项目第一合同段重新招标,内容如下:灵武市至恐龙化石馆旅游道路项目第一合同段( K0+000.0~K1+99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财务最低要求: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三、人员最低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四、业绩最低要求:/ 资质;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 4 号) 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 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 一致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 果公示中被评 为 D 级;
(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 许中 1 个标。对 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 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 录管理, 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办理 ”相关 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 间,下同 ),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 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 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0512-58188093 。参加多个标段投 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 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 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 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 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 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 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 锁。 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 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将电子加密 投标文件( 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 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 ”。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 场参加开标 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 “ 宁夏不见面开标 大厅 ”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 小时内使用 CA 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 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
5.4 逾期未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的、或未按 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双信封) ,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 (因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固化原因,更正本项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西平街 398号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3号公寓2706室
联系人: 石金良 联系人: 周孟源、贺本玉 、 张少华、李荣、李梦
电 话: 0951-4022311 电 话: 0951-6717776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 电话 : 0951-4021306。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