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一至三标段
- 项目地址: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
-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9366.05㎡(239.05亩),主要建设38栋日光温室,配套相应的供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 一标段: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2
项目详情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永审服(批)发【2025】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财政街接资金,中央衔接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剩余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招标人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9366.05㎡(239.05亩),主要建设38栋日光温室,配套相应的供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
2.3计划工期: 1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三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一至三标段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1-555678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宁县闽宁镇
联 系 人: 董利华
电 话: 0951-8403983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306室
联 系 人: 巩宏伟
电 话: 15509681805
2025 年 06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