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现代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现代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 规模: 项目区规划总面积为1605亩,主要新建蓄水池1座,为项目区内600亩日光温室供水,水源为黄河水,供水系统为闽宁水厂蓄水池,灌溉方式为滴灌,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等
- 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 概况: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输配水管网、配套建筑物。水源工程:新建8.5万m³蓄水池1座;铺设Φ400PE引水管共0.95km。首部枢纽:新建过滤器房1座,共配套潜水泵(滑轨)2台、砂石+叠片过滤器1套、施肥系统1套。输配水管网:项目区铺设Φ315PE管共0.93km,Φ200PE管共1.45km。配套建筑物:新建闸阀井15座,镇墩9座,电磁流量井2座,顶管穿路1座,项目公示牌1座。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5
项目详情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现代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现代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 已 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现代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 (批)发〔2026〕4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来源 中央及自治区乡村振兴帮扶资金 80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项目 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区规划总面积为 1605亩,主要新建蓄水池1座,为项目区内600亩日光温室供水,水源为黄河水,供水系统为闽宁水厂蓄水池,灌溉方式为滴灌,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等。
1.水源工程。在闽宁水厂站输水管道处新建9.0万m³蓄水池1座,采用土工膜防渗结构,设计池深6.5m,设计水深5.8m,池顶宽6m,设4m宽管护道路,道路采用150mm厚碎石路面,路面两侧为预制C25砼道牙防护;配套铺设Φ400PE引水管共0.8km,新建U40排水渠315m等。
2.首部枢纽。新建蓄水池北侧新建过滤器房1座,采用砂石+叠片过滤器组合方式(压力式可调节反冲洗),对水中的杂质进行过滤,共配套潜水泵(滑轨)2台、砂石+叠片过器1套、施肥系统1套等。
3.输配水管网。铺设Φ315PE管共1.03km,Φ200PE管共1.45km。水泵出水管与过滤器及室外PE管之间的连接管均采用钢管,连接方式均采用法兰盘式;PE管道穿路防护采用中Φ600钢筋混凝土管防护,长60m等。
4.配套建筑物。配套新建闸阀井15座,镇墩10座,电磁流量井2座,顶管穿路1座,项目公示牌1座等。
2.3计划工期: 233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 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考核 B 类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 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6 年 0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02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澄清 / 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 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 4008600271 按 1 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3 月 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工程建设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4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进入“工程建 设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 40 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 1-3 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 发 布 。
9.招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1-801144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宁县闽宁镇
联 系 人: 董利华
电 话: 0951-8403983
招标代理 机 构: 宁夏诚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唐徕 soho4 层 418 室
邮 编: 750103
联 系 人: 周梦楠
电 话: 0951-8966297/17795102173
2026 年 0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