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灵武市发布时间:2025-10-1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武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一至三标段
  • 项目地址: 灵武市郝家桥镇
  • 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临河镇、梧桐树乡、灵武农场共4个乡镇(农场 ; 水源工程。新建调蓄水池1座,总容积9.9万m,新建首部加压泵站1座,泵站包括过滤厂房及副厂房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 灵武市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一标段新建蓄水池、泵站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4

项目详情

灵武市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一至三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以《 关于 2025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 算的 批复》宁农(计)批【 2025】2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估算投资 2121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灵武市郝家桥镇、临河镇、梧桐树乡、灵武农场共 4个乡镇(农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水源工程。新建调蓄水池1座,总容积9.9万m,新建首部加压泵站1座,泵站包括过滤厂房及副厂房。新建溶肥储肥棚1座,配套溶肥池1座,购置安装浮筒式潜水泵6套,配套过滤器6套,电磁流量计井6座。改造引水渠1条,总长度0.075km.田间灌溉工程。铺设 PVC-U 主管 15.918km、铺设PVC-U干管3.485km、铺设PVC-U分干管 61.210km、铺设 PE 软带 35.799km、铺设内镶贴片式滴灌带3820.09km;配套建筑物181座。排水工程。新建暗管排水工程面积共计 2927 亩;铺设集水管8条,总长5.275km;铺设de80PE 吸水管103条,总长43.149km;新建检查井38座、集水井4座、光伏泵站4座。农田输配电工程。新架设10kv高压输电线路1.0km,新设800kVa箱式变电站1座。信息化及自动化工程。项目区1座首部枢纽进行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进行玉米种植技术推广与培训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 3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 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5 标段

灵武市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 一标段新建蓄水池、泵站工程等。

灵武市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二标段:田间灌溉( 1#、2#、3#系统)等。

灵武市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三标段:田间滴灌 (4#、5#、6#系统)等。

灵武市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四标段:仪器设备等

灵武市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五标段:自动化(含电动阀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至 标段 招标要 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至 标段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同一标段投标。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 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 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5 年 10 21 23 时 59 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 “澄清/变更公告 ”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 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 疑等从而导 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 收取投标保证 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1 04 一至三 9 00 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 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 “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 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9.联系方式

人: 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址: 灵武市

人: 郑一村

话: 15226218461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商贸城 2号批发零售楼10层02

人: 班海燕、温鑫、王涛

联系电话: 13519205820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灵武市 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1-4654128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1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