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 规模: 道路北起祥云路,南至高速连接线,路线全长约3.2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暂定)。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约合330亩)。本工程涉及的专业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桥涵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等
- 范围: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道路北起祥云路,南至高速连接线,路线全长约3.2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进行建设 ; 地形测绘、概算文件编制、综合管线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各个阶段专项报批报建
- 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道路北起祥云路,南至高速连接线,路线全长约3.2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暂定)。生态修复工程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约合330亩)。本工程涉及的专业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桥涵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30
- 开标时间: 2025-07-31
项目详情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 53500 万元,设计费控制价 484.48 万元。
2 、工程招标范围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道路北起祥云路,南至高速连接线,路线全长约 3.2 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 50 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沥青路面,海绵城市人行道铺装,交通标志、标线,雨、污水管道,市政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照明工程,强弱电管沟预埋、桥涵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对道路沿线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总面积约 21 万平方米(约合 315 亩)。
工作范围包含且不限于: 地形测绘、概算文件编制、综合管线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交 底、设计变更等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各个阶段专项报批报建。
3 、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 1 )建设用地情况 已落实 ;
( 2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 3 )工程场地自然条件 良好 ;
3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招投标,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 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 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
( 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 3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 4 )拟派本项目的专业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1 、道路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2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3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4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5 、风景园林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风景园林工程师证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注:上述社保证明,退休或已办理离岗退职或停薪留职手续的(按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5 )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 2019 】 44 号文和赣建字【 2 021 】 4 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 制,勘察设计企 业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投标时必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 6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 拟派 项目 负责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查询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查询结果有上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
( 7 )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 (新余市) 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 处罚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 8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9 )设计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为便于对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前期报审报批及后期施工环节,设计人应设驻现场代表,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人员(现场代表须为中标单位正式职工且为设计项目组成员,设立时间由发包人确定;现场代表可对外委托,相应受委托专业人员需具备本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本专业注册资格)。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7 月 30 日,凭电子 CA 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7 月 31 日 09:00 时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31 日 09:00 时;递交地点: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 、投标人自行支付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3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余市高铁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铁新区开元路 366 号科创芯大厦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15180017563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鸿泰路富春园小区 2 栋
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 1897903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