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穿河管线迁移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区穿河管线迁移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项目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中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浚16.24km、建设堤防39.29km、建设护岸36.39km(其中拆建21.36km,新建13.72km,加固1.31km)、建设防汛道路38.34km;苏申外港线北段建设堤防23.38km,护岸16.38km(其中拆建7.6km,新建3.87km,加固4.91km),建设防汛道路21.62km(其中新建6m宽防汛道路18.67km,新建3m宽巡堤道路2.95km)。口门建筑物62座(新建36座、拆建13座、加固改造13座)、新建支河桥梁9座,影响跨江重要桥梁4座,拆建0.5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淞江特大桥,与吴江各半考虑)、加固1.5座(苏沪高速1座、东方大道桥0.5与园区各半),另有2座主河桥梁需设置安全设施(202省道吴淞江大桥,343省道斜淞大桥)等。 总投资金额:吴中区段42.54亿元。 2.3本次招标内容:吴淞江整治工程规划对吴中区范围内现有跨(穿)吴淞江管线进行迁改,本次招标防洪评价范围包括吴淞江整治工程吴中区境内所有涉吴淞江的通信、高压电力、燃气、热力、污水、供水等6种管线类型(不包括雨水口、顺堤管线和400v低压线路、及涉苏申外港的管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上述管线涉河建设方案防洪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书,并配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的行政许可手续。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工程分批次提交报告,并获得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0月1日起(以批复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跨(穿)河管线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的成功案例(获得水行政许可批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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