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24G23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11-2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G23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拟建住宅工程及室外道路等附属设施,建筑高度≤24米,地下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大型
  • 概况: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浦口分中心 NO.2024G23地块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PKFJ2501424-01ZX-GHa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O.2024G23地块 已由 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NO.2024G23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备〔2025〕57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启恒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南京启恒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
2.2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详见附件地块红线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深化设计、负责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总体规划、建筑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及整体造型设计,达到报规深度,通过规资主管部门审查,负责完成建筑单专业深化设计图纸和说明书,深度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完成与施工图深化设计单位交底等工作,提供典型单体主要墙身节点示意图、建筑空间关键效果相关细部示意图、建筑立面材料手册;编制建筑深化概算,进行造价控制;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包括配合委托人对外沟通协调、完成设计范围内涉及的建设各阶段政府报批报建手续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内设计交底、图纸答疑;配合委托人参加必要的项目会议、相关专题报告、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等;配合委托人确定主要材料样板及做法;承担建筑设计监督主导作用,协调各专业设计提资事宜,就景观、室内、幕墙、泛光照明等对建筑使用功能、内部空间效果及外观立面的专项设计提出优化意见,协助整体把控项目品质等。 工程监理:项目投资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 招标代理:除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括代拟委托人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申请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以及招投标过程管理等。 造价咨询:(1)概算审核;(2)施工图预算审核;(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及跟踪审计: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4)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5)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 其他:设计咨询:(1)设计阶段的设计优化咨询服务,方案设计阶段对主体及各专项设计的方案设计阶段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并对经济类优化建议进行造价测算,形成各阶段的设计咨询建议报告,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主体及各专项设计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并对经济类优化建议进行造价测算,形成各阶段的设计咨询建议报告;(2)施工阶段的设计优化咨询服务,对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对施工阶段的设计问题提供设计咨询建议。
2.3 服务期限: 1065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24,300,000.00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拟建住宅工程及室外道路等附属设施,建筑高度≤24米,地下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大型。
2.7 其他说明: 项目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以西、大马山路以东、雨山西路以北、八里路以南,项目总投资:19680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①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业绩认定标准:(1)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设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设计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3)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4)2020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5)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6)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设计咨询项目,且担任设计咨询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咨询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备注: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设计咨询。)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3)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5)设计咨询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总负责人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5)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9)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设计咨询单位任意一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5-12-18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16.0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含项目总负责人答辩):16.00 分
商务部分84.00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30.00 分
投标报价:44.00 分
业绩:6.00 分
荣誉、信用:4.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2、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2%-98%(92%、93%、94%、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5.5%、96%、96.5%、97%、97.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2%-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K2值= 95 %
方法三(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85%-95%(85%、86%、87%、88%、89%、90%、91%、92%、93%、94%、95%)。
备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评价 (0 ~ 3.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 (0 ~ 2.00) 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进行评审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工程招标代理 (0 ~ 2.00) 对招标代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工程设计 (0 ~ 3.00) 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工程监理 (0 ~ 2.00) 对工程监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造价咨询 (0 ~ 2.00) 对工程造价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设计咨询 (0 ~ 2.00) 对设计咨询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 500 页,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1 分。
备注:
1、评分因素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招标范围在招标文件中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对各评分因素适当细化标分标准;按照优、良、中、差、无,分档设置,合理分配分值。
2、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分点不得分外,最低分值不得低于评分点分值的70%。
2.2.4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评分标准 项目总负责人 (0 ~ 6.00)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除外)等注册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获得年限满20年及以上得2分,满10年及以上不足20年得1分,不足10年的得0.5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多个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以年限最长的计算;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负责人配置情况(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 (0 ~ 4.00) (1)工程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招标代理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工程监理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造价咨询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专业的得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为准,若执业资格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注册证书专业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 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各专业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1)工程设计组人员 (0 ~ 2.50) (1)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加0.1分,本项满分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的加0.1分,本项满分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5)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0.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各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2)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 (0 ~ 1.00) 招标代理人员2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人,本项满分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各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3)监理组人员 (0 ~ 15.00) (1)土木工程专业(工民建或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人;本项满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 (2)结构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人;本项满分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 (3)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 (4)建筑设备安装类(含建筑设备安装专业、建筑水电设备安装与运维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人;本项满分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 (5)消防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 (6)园林或绿化或园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人;同时具有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人;本项满分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 (7)工程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8)测量类(含测量工程、测绘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它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本项满分1.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指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二级除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师)) 注: 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各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项目组各专业成员:(6)造价咨询组人员 (0 ~ 1.50) 造价咨询人员3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3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2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1分/人,本项满分1.5分。(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 ①各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在各专业重复计分。 ②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③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各项目组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备注:
1、第(2)项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评分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发包范围和内容需要选择,并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具体的细化标分标准;
2.2.4 (2)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2.2.4 (2) 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0 ~ 3.00) (满分3分,限评1项业绩,以得分最高的计取) (1)2020年9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①企业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②企业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只有2项符合的,得2.5分;③企业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只有1项符合的,得2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设计咨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时间、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造价咨询项目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2020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监理项目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5)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设计项目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设计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6)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设计咨询项目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咨询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打分备注:①以上业绩证明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评分细则中企业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③本次投标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计算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④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0 ~ 3.00) (满分3分,限评1项业绩,以得分最高的计取): (1)2020年9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①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②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只有2项符合的,得2.5分;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只有1项符合的,得2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设计咨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时间、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3)2020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负责人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5)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设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设计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6)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项目除外)设计咨询项目,且担任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咨询合同;时间、金额、服务范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打分备注:①以上业绩证明资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②评分细则中企业业绩与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③本次投标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计算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④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不可以兼得
2.2.4 (2) 荣誉、信用 企业荣誉、信用 (0 ~ 4.00) (1)根据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2020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1分;获得过市级奖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得0.5分;本项限评1个项目,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证书发放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工程相关奖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类、监理类、工程造价类等相关奖项)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最近一期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省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2分;省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0.5分;本项限评1个项目,最多得2分。(提供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及信用等级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启恒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华讯路2号未来数字谷B座1102会议室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三楼
联系人: 郎重阳 联系人: 李永康
电话: 025-56675071 电话: 1535819926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815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