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高新区云际大厦和南航大无人机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307595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浦口高新区云际大厦和南航大无人机院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南京市浦口高新区
- 规模: 南航大无人机研究院总建筑面积约35000㎡,地上建筑主要功能为无人机复合材料、数字加工、整机制造、联调联试、动力测试等试验生产功能
- 概况: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高新区 2.2招标范围:项目整体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南航大无人机研究院工程涉及的其他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电气(含设备)、给排水、亮化、空调与通风、节能、节水、消防、人防、景观、管线综合、室内装饰、幕墙、智能化(含安防,不含生产智能化)、室外工程、实验室、围墙、标识导视、变配电、电力外线、自来水、燃气、信息网络、工艺设计(含洁净厂区、洁净实验室)等;包括不限于范围内空调系统深化设计、防排烟系统、人防(如有)、消防设计、厨房设计(如有)(含厨房设备、电气、给排水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如有)、室外信息发布(LED屏)(如有)、支架深化(如有)、太阳能(如有)、光伏设计(如有)、地源热泵设计(如有)、在设计、招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备注:所完成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可招标及现场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其它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变更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
浦口分中心
)
浦口高新区云际大厦和南航大无人机院项目
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600124-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口高新区云际大厦和南航大无人机院项目
已由
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备〔2025〕7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南华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南京南华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
南京市浦口高新区
2.2
招标范围
:
项目整体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南航大无人机研究院工程涉及的其他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电气(含设备)、给排水、亮化、空调与通风、节能、节水、消防、人防、景观、管线综合、室内装饰、幕墙、智能化(含安防,不含生产智能化)、室外工程、实验室、围墙、标识导视、变配电、电力外线、自来水、燃气、信息网络、工艺设计(含洁净厂区、洁净实验室)等;包括不限于范围内空调系统深化设计、防排烟系统、人防(如有)、消防设计、厨房设计(如有)(含厨房设备、电气、给排水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如有)、室外信息发布(LED屏)(如有)、支架深化(如有)、太阳能(如有)、光伏设计(如有)、地源热泵设计(如有)、在设计、招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备注:所完成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可招标及现场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其它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变更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包括配合发包方对外沟通协调、完成设计范围内涉及的建设各阶段政府报批报建手续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内设计交底、图纸答疑;配合发包人参加必要的项目会议、相关专题报告、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等;配合发包人确定主要材料样板及做法;承担建筑设计监督主导作用,协调各专业设计提资事宜,就景观、室内、幕墙、泛光照明等对建筑使用功能、内部空间效果及外观立面的专项设计提出优化意见,整体把控项目品质等。二期云际大厦及地下室工程涉及的其他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电气(含设备)、给排水、亮化、空调与通风、节能、节水、消防、人防、景观、管线综合、室内装饰、幕墙、智能化(含安防,不含生产智能化)、室外工程、实验室、围墙、标识导视、变配电、电力外线、自来水、燃气、信息网络等;包括不限于范围内空调系统深化设计、防排烟系统、人防(如有)、消防设计、厨房设计(如有)(含厨房设备、电气、给排水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如有)、室外信息发布(LED屏)(如有)、支架深化(如有)、太阳能(如有)、光伏设计(如有)、地源热泵设计(如有)、在设计、招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备注:所完成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可招标及现场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其它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变更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包括配合发包方对外沟通协调、完成设计范围内涉及的建设各阶段政府报批报建手续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内设计交底、图纸答疑;配合发包人参加必要的项目会议、相关专题报告、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等;配合发包人确定主要材料样板及做法;承担建筑设计监督主导作用,协调各专业设计提资事宜,就景观、室内、幕墙、泛光照明等对建筑使用功能、内部空间效果及外观立面的专项设计提出优化意见,整体把控项目品质等。
2.3 服务期限:
75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9,730,0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南航大无人机研究院总建筑面积约35000㎡,地上建筑主要功能为无人机复合材料、数字加工、整机制造、联调联试、动力测试等试验生产功能。各功能分区明确,南航大无人机研究院功能用房可集中设置,与云际大厦形成整体,同时要考虑两个功能主体的独立性与配套共享性。云际大厦总建筑面积约5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500㎡,地下设置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建筑面积约17000㎡。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企业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建类建筑设计项目(不含住宅、公寓、仓储类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8、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10、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6-03-13
09:3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7.0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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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 ~ 4.00) | 企业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建类建筑设计项目(不含住宅、公寓、仓储类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0 ~ 4.00)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建类建筑设计项目(不含住宅、公寓、仓储类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在本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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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方案思路 (0 ~ 7.00) | 总体设计方案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充分阐述设计方案思路和设计策略,与周边环境协调,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项目认知 (0 ~ 7.00)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场地现状基本情况、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7.00;良=6.50;中=6.00;差=5.50;无=0) | ||
| 建筑功能 (0 ~ 8.00) | 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方案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符合项目产业定位与工艺要求。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
| 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 (0 ~ 8.00)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方案符合本项目建筑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方案体现建筑特征。 (优=8.00;良=7.50;中=7.00;差=6.50;无=0) | ||
| 海绵城市及绿建方案设计 (0 ~ 6.00) | 海绵城市及绿建方案合理可行、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成本控制 (0 ~ 6.00)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质量控制 (0 ~ 6.00) | 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进度计划 (0 ~ 6.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措施。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合理化建议 (0 ~ 6.00) | 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后续服务承诺 (0 ~ 5.00)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
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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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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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1
分,每低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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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 (0 ~ 2.00) | 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 ~ 2.00)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园林绿化类专业人员1名 (0 ~ 1.00) | 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环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企业奖项 (0 ~ 2.00) | 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建筑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1分。(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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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7.3 定标方法:
票决法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1)价格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考虑。(2)企业信誉: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合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获奖情况、企业业绩、公司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项目设计团队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设计工作实施中各级管理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定标方法备注:1)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2)定标资料应按要求放入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
/
| 招标人: | 南京南华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卓溪路12号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515室 |
| 联系人: | 付思遥 | 联系人: | 李庆传 |
| 电话: | 025-56675071 | 电话: | 02583286879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