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2030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二标段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二标段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
- 范围: 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27635.02平方米(以市行政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7%,绿建三星。项目总投资:190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2082万元,二标段约2235万元。 2.1.4工期要求:3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R22030地块建设项目1#楼-7#楼、9#楼室内、公区等精装修工程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8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6435.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27635.02平方米(以市行政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7%,绿建三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8
项目详情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崇川行审备〔 2023 〕 2 号) 通过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 南 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 ( 即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 为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装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2827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66435.59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 27635.02 平方米(以市行政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 1.98 ,建筑密度 20% ,绿地率 37% ,绿建三星。项目总投资: 190000 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 2082 万元,二标段约 223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0 日。 (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 1# 楼 -7# 楼、 9# 楼室内、公区等精装修工程,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标段为: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 8# 楼、 11# 楼 -16# 楼室内、公区等精装修工程,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 (2017)1 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附件 2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企业自 2019 年 9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合同额 15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 或监理 )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 ( 非联合体形式 ) 承担工程总承包(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 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规模、住宅或其他评审元素的,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且签字齐全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⑤ 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 (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4.6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21]40 号 ) 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截至开标当天应处于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中的 “ 资格评审标准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 标证通 ” 、 “ 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
5.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定标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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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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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 12 号楼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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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云 |
联系人 |
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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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7778753770 |
电话 |
13773759775 、 051355083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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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544051261@qq.com |
2024 年 9 月 27 日
附件: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每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与本项目 2 个标段的投标, 但最多可中标 1 个标段 。
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一标段的中标人可以参加二标段的开标、评标及定标,但不作为二标段的中标人。
任一标段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改变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
若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以此类推。上述情况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本标段的中标结果不影响其余标段的中标结果。且招标人有权对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原中标单位进行处理。
CA 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 - 经济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先开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进行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选择技术标和综合标得分之和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 12 个的,取前 9 名;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5 个的,全部入围)才能进入第二阶段经济标的评审。
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技术标 + 综合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一)资格符合性评审:
( 1 )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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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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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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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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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 2 )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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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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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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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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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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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企业资质核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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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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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 特别 提 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 造师 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 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21 〕 40 号 ) 文件要 求使 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 书 , 该电子证书无效, 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 求 。 ( 建办市〔 2021 〕 40 号 ) 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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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 |
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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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陆“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 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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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 项目负责人 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 项目负责人 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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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提供①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诚信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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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企业自 2019 年 9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合同额 15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 或监理 )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 ( 非联合体形式 ) 承担工程总承包(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规模、住宅或其他评审元素的,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且签字齐全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⑤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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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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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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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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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后续的评审。
(二)技术标评审(打分制、暗标、满分 16 分)
技术标均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暗标文件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字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审,评审项目中缺项内容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项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说明)。技术标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1 )施工组织设计( 11 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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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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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11 分) |
总体概述 |
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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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平面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7-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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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1.4-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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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1.4-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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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4-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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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重点难点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4-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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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应用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0.7-1 分 |
( 2 ) BIM 演示动画( 3 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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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 演示动画( 3 分) |
利用动态视频演示并展示本项目实施概况及装修施工各阶段的 BIM 模型漫游;以动画形式介绍不同阶段的 BIM 实施动画,至少包括项目基层阶段、项目隐蔽工程阶段、竣工后效果等模拟动画等内容,并在动画中动态标示装饰材料做法展示。投标人制作 mp4 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大小不得超过 800M ,视频时长不少于 3 分钟。 视频采用旁白的,统一要求语言为普通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视频容量大小及相关暗标要求,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视频无法上传或视频模糊无法分辨或不满足暗标要求的,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暗标要求:视频文件陈述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
总分 3.0 分 评分分三个等级,优秀得 2-3( 含 3) 分,良好得 1-2( 含 2) 分,一般得 0-1( 含 1)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得分为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 3 )答辩( 2 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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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 分) |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 2 分。 注:( 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按开标大厅电子大屏显示)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方法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现场确定,答辩顺序随机抽取(如需)。 ( 2 )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
总分 2.0 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三)综合标评审( 2 分):
1 、 企业业绩 (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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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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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2 分) |
投标企业自 2019 年 9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合同额 150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 或监理 )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 ( 非联合体形式 ) 承担工程总承包(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规模、 住宅 或其他评审元素的, 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且签字齐全的施工图或竣工图或加盖 建设单位 公章的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 ⑤ 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业绩与加分项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0-2 分 |
(四)经济标评审( 82 )
1 、 投标报价( 8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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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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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审 |
本工程设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评审办法作为本次的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两个标段)评标方法及相关系数分别抽取。 方法一: 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0819969.14 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2352310.53 元。 ②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③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82 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0.9 分,下浮 1% 扣 0.6 分 ( 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评分过程中的偏差值及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方法二: ① 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0819969.14 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2352310.53 元。 ②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③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 88%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82 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0.9 分,下浮 1% 扣 0.6 分 ( 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评分过程中的偏差值及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0-8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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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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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确定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总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综合标得分 + 经济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 1 )中标候选人< 3 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 2 ) 3 家≤中标候选人≤ 7 家,则全部为中标候选人;
(3) 中标候选人> 7 家,取投标人总得分前 7 家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6.2 开标记录;
6.3 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6.4 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6 评标委员会及个人评审意见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性优势,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其他意见);
6.7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合同履约风险。
综合评审意见需客观、明确、具体,需体现出各投标人的不同点和差异性。综合评审意见将整理成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七)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 3 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 3 家时,则重新招标。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因投诉或质疑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人数不进行替补。
(八)定标资料的递交:
特别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天中午 12 时之前,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递交详细的定标因素相关资料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定标资料一式伍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编排目录并装订成册 ),定标资料在递交时需密封,招标人在定标现场开启定标资料。如未按时递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标资料内容如下:
8.1 投标企业近三年(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或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投标企业资金证明材料,银行资金证明材料能体现 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每月月末企业账户余额。
8.2 投标企业自 2019 年 9 月 1 日以来 ( 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承担过住宅装修工程,提供的业绩不超过 4 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8.3 投标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证明材料。
8.4 投标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8.5 投标报价:包含封面(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8.6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择优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包含且不限于质量、付款等)
8.7 定标因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9.1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召开定标会,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 人及以上 。
9.2 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9.3 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 企业财务状况、纳税情况良好的企业优于企业财务状况、纳税情况差的企业。
② 投标企业自 2019 年 9 月 1 日以来 ( 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承担过住宅装修工程 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
③ 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好的企业优于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差的企业(格式自拟)。
④ 投标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没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⑤ 投标报价合理性。
⑥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择优条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包含且不限于质量、付款等)。
9.4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5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