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2030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
- 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8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6435.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27635.02平方米(以市行政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7%,绿建三星。项目总投资:190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513万元。 2.1.4工期要求:3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R22030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土方、道路、给排水、电气等及其他相关项目,具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8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6435.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27635.02平方米(以市行政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7%,绿建三星。项目总投资:190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513万元。 2.1.4工期要求:3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R22030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土方、道路、给排水、电气等及其他相关项目,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1
项目详情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 。
2.1.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2827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66435.59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 27635.02 平方米(以市行政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 1.98 ,建筑密度 20% ,绿地率 37% ,绿建三星。项目总投资: 190000 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151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7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R22030 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土方、道路、给排水、电气等及其他相关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4 □ 投标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要求该业绩为 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如下:
( 1 )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 2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 3 )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 70% 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 4 )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自 2022 年 09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 年 09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中的 “ 资格评审标准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9.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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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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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翰林府 12 号楼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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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卫峰 |
联系人: |
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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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962957720 |
电话: |
13773759775 、 051355083505 |
2024 年 9 月 23 日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原则
1 、若本工程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则本工程招标失败,本工程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 、本工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对其后续评审。
4 、评审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
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6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本项目将在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 一 )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如下: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全部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未满足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二)评标入围方法:
1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20 家(含 20 家)时,本项目采用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本项目将采用低价排序法入围方法,具体如下:
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 ( G1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 ( G2 值为 10% 、 15% 、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3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 ,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
(三)资格条件评审、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与资格审查评审将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
1 、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
2 、投标人总得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5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算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并列排名第一,则投标报价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答辩得分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答辩得分也相同,则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详细评审
1 、评标准备
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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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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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资质 |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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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定或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或工程竣工资料 ; ②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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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提供资料:诚信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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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要求该业绩为 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 1 )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 2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 3 )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 70% 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 4 )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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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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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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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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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商务技术标评审。
2.2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2.2.1 商务技术标: 4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2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2 分
2.2.2 投标报价: 96 分
2.3 商务技术标分值设置标准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2 分,暗标)
①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
1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
2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 2 分;
3 )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有效标识,否则不得分。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未参与答辩的,答辩也不得分。
②若评分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 70% 时,则评委应出具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 70% 的书面评审意见。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③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现场答辩。
④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 2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造价为 1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要求该业绩为 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竣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①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③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 70% 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与资格审查相同的业绩可以得分。
2.4 投标报价评审( 96 分)
( 1 )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2 )确定评标基准价:本工程设以下两种评标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2 的取值为 84% ; Q1 、 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
( 3 )计算报价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6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