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307616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梅园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 项目地址: 位于玄武区梅园街道长白街以东
- 规模: 梅园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为A、B地块硬质景观及苗木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土回填、苗木供应及种植、硬质铺装、景观小品、水景、绿化灌溉系统、景观灯具供应及安装、水景中水处理系统等,B地块泛光照明系统;绿化面积约15103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玄武区梅园街道长白街以东、中山东路以北地块。 2.2招标范围:梅园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为A、B地块硬质景观及苗木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土回填、苗木供应及种植、硬质铺装、景观小品、水景、绿化灌溉系统、景观灯具供应及安装、水景中水处理系统等,B地块泛光照明系统;绿化面积约15103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7
项目详情
(
市交易中心
)
梅园地块建设项目
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XWFJ2500904-04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园地块建设项目
已由
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项目审批文号:玄发改备[2021]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玄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玄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景观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益嘉新建设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
位于玄武区梅园街道长白街以东、中山东路以北地块。
2.2
招标范围:
梅园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为A、B地块硬质景观及苗木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土回填、苗木供应及种植、硬质铺装、景观小品、水景、绿化灌溉系统、景观灯具供应及安装、水景中水处理系统等,B地块泛光照明系统;绿化面积约15103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合同要求。
2.3
计划工期:
102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36000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梅园地块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为A、B地块硬质景观及苗木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土回填、苗木供应及种植、硬质铺装、景观小品、水景、绿化灌溉系统、景观灯具供应及安装、水景中水处理系统等,B地块泛光照明系统;绿化面积约15103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合同要求。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轨道交通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①含有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单独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除外)不得作为上述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含有景观绿化工程且自行分包的业绩不得作为上述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无须提供承诺书)。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8月至2026年0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7)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符合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3-17
09:3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7.
评标
方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
;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4.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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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K2取值:
88
%
。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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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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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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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 |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2.3.3(7) | 其他 |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 招标人: | 南京玄武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益嘉新建设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D9街区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90号二期13层1303室 |
| 联系人: | 梁琦 | 联系人: | 孟冉 |
| 电话: | 025-83277519 | 电话: | 15996312499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电话:025-848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