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工程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工程监理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 规模: 本项目为现状湘江北路北延,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古盐路,北至古潭路,路线全长约500米,道路宽度为30米
- 范围: 2.1标段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2.3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现状湘江北路北延,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古盐路,北至古潭路,路线全长约500米,道路宽度为30米。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0万元(含中标人代为支付的招标代理费2000元)。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施工进场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可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②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其他: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如下: 拟派监理部人员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4
项目详情
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工程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B3206120307000773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
工程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数据投审〔
202
5
〕
66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通市通州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为
南通
浩宏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工程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
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湘江北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位于南通市通州区
金沙街道。
2.3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现状湘江北路北延,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古盐路,北至古潭路,路线全长约
500米,道路宽度为30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20
万元
(
含中标人代为支付的招标代理费
2000元)
。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
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
施工图所含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2.7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进场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同时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可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为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
②
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
.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
?
3.4.2其他: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如下
:
拟派监理部人员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
岗位
|
人
数
要求
|
职称(资质)要求
|
|
总监
|
1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
公用
工程专业)
|
|
专监
|
2
|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1名、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1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②
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
|
监理员
|
1
|
监理员
1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③监理员证(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
|
造价工程师
|
1
|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1名,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可以由上述人员进行兼职
)。
|
①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现场情况分阶段配备监理人员,配备的监理人员须经委托人认可,
并确保人员到位
。
②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
省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所提供的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
专业以所学专
业或培训专业或职称评定专业(职称证书无专业的见职
称评定表中专
业)为准
。
③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
④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如监理人员监理不到位,委托人可以要求更换。
⑤本项目还需要1名
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人员须
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见证取样人员在中标后提供,见证取样人员可以由除总监以外的监理人员兼职
。
3.5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
资格审查办法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
提供
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
和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
1.4.2项规定
。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
|
|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规定格式填写(如有授权)
|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
|
资质证书
|
提供下列条件之一:
①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
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
。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
(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1名、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1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②
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所提供的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所学专业或培训专业或职称评定专业(职称证书无专业的见职称评定表中专业)为准。
|
|
|
监理员
|
监理员
1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③监理员证(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
|
|
造价工程师
|
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1
名,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可以由上述人员进行兼职
)
。
|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造价工程师
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与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造价工程师
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造价工程师
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接受退休人员
,
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替代上述材料。
|
|
|
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
|
|
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
|
|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
的,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板块。
|
|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
其他
|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5
.
评标办法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1.投标报价:100分
。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
K值、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
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如下(在系统中抽取评标办法时用方法
1、2代替)。
方法一:投标报价
(100分)
(
1)有效报价指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若7≤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
×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
%
、
96
%
、
97
%
、
98
%
。
方法二:投标报价
(100分)
(
1)有效报价指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若7≤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 Q1+B×Q2
,
Q2=1-Q1
,
投标最高限价
(
招标控制价
)
为
B
,
Q1
值在开标前
在系统中
随机抽取确定
,Q1
的取值范围为
10%
、
15%
、
20%
、
25%
、
30%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投标报价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2
分,每高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
分
|
6.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3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南通
浩宏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
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通州区金霞路
555号江海圆融汇1#楼
8
层
|
招标人地址:
|
通州区
润和大厦
8楼
|
|
联系人:
|
瞿先生
|
联系人:
|
俞
先生
|
|
电话:
|
0513-86
129184
|
电话:
|
0513-865
16066
|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朱女士
|
|
邮编:
|
226300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
|
邮编:
|
226300
|
|
|
|
电子邮箱
:
|
/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
0513-8602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
南通
浩宏市政工程
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区金霞路
555号江海圆融汇1#楼
8
层
联系方式:
0513-8
612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