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绿化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5-08-0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绿化工程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城东板块
  • 规模: 本工程位于南通市通州区,进西竖河及城南中心横河的配套绿化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8万元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城东板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6

项目详情

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 —绿化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进西竖河河道整治工程(二期)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通数据投审 [2025] 37 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绿化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 城东板块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南通市通州区, 进西竖河及城南中心横河的配套绿化工程

2.1.3 招标控制 价: 人民币 98 万元

2.1.4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 9 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9 30日 具体 开工日期以 监理 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 1)园林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

2)乡镇级职称除外,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养护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 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 六类 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 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6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8 8 日至 2025 8 26 9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000 /投标单位( 招标通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也可以用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选择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5.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8 26 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方法 均值入围法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 用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 http://ggzyjy.nant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5 )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浩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通州区江海圆融汇 8楼

址:

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 8楼

联系人:

瞿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 86129184

话:

0513-8651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