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黑龙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发布时间:2026-03-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黑龙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咨询项目
  • 范围: 对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项目(黑龙江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公众参与、报告书上报、审查后修改,并与牡敦铁路吉林段合稿上报,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 概况: 2.1项目名称: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黑龙江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 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起自吉林省北部敦化市,途经雁鸣湖风景区、镜泊湖风景区、东京城镇、宁安市,终至牡丹江,线路全长约195.635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184.208km(吉林省境内60.515km,黑龙江省境内123.693km),设计速度250km/h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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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黑龙江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省政府和国铁集团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黑龙江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2.2项目概况: 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起自吉林省北部敦化市,途经雁鸣湖风景区、镜泊湖风景区、东京城镇、宁安市,终至牡丹江,线路全长约 195.635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184.208km(吉林省境内60.515km,黑龙江省境内123.693km),设计速度250km/h。

2. 3 招标 范围 对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项目(黑龙江段)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公众参与、报告书上报、审查后修改,并与牡敦铁路吉林段合稿上报,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1个标段,即A1标段。

2.5最高限价:3,750,000.00元人民币,包含税金以及通过评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2.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个月

2. 7 服务标准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至有行政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取得批复文件。

2. 8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9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10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额的20%,编制完成果文件后付20%,与吉林段合稿上报后付20%,剩余40%上报至有行政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取得批复文件后拨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 法人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在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并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需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缴费期限在 2025年1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等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3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交通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业绩。

3.2 投标人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 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 投标人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 投标人 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 投标人 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 投标人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 2023年 3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 7 )违反法律法规或 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近三年内( 2023年 3月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4 投标人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3月 26 0 0时00分 2026年3月 31 0 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 )以下简称 “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 0451-88330005 (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 无需缴纳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4 3 09 0 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 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 )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 →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hljygcg.ejy365.com/) 上同时发布。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 217号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0451-5869958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 0451-88100152

电子邮箱: 55553978@163.com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风控部

联系人:黄先生 /陈先生

电话: 0451-5869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