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三溪一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牡丹江市发布时间:2026-03-1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三溪一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范围: 1)河道治理工程:对金龙溪、银龙溪、北安河进行全面的河道清淤、河道疏挖、河底平整、破损挡墙、护坡拆除与修复、草皮护坡修复等,并对河道内的跌水堰进行新建或修复。(2)截污管线修复工程:重点对两段存在结构性和功能性问题的截污管线进行修复。包括对北安河沿线(北安桥至十九线铁路)972米管径为d1800的截污管线,对北安桥至金龙溪、银龙溪两侧的3109米管径为d600至d1600截污管线,对金龙溪两侧的5540米管径为d800和d1200截污管线采用机械螺旋缠绕方式进行非开挖修复。(3)青龙溪改造工程:对青龙溪全线进行彻底清淤,恢复其排水能力。将其中490米的现状明沟改造为预制箱涵,以消除安全隐患并改善周边环境。同时,为暗渠增设必要的防护格栅和更换老化盖板。(4)排水管线改造工程:针对林卫路、拥军街、南小向阳街、黄花路等部分路段存在的排水瓶颈问题,本工程拟对沿线总长约6753米的排水管线实施系统性改造。通过采取管径扩容与原管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提升管线输水能力:对瓶颈路段实施管径扩容,其余路段进行相应改造,改造后管径达到d400-d800,从而提升区域的雨水收集与转输能力 ; 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等内容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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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

牡丹江市三溪一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法人或

招标人名称

(盖章)

建没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代建单位):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三溪一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牡发改审批[2026]006号)

主要建设内容

(1) 河道治理工程:对金龙溪、银龙溪、北安河进行全面的河道清淤、河道疏挖、河底平整、破损挡墙、护坡拆除与修复、草皮护坡修复等,并对河道内的跌水堰进行新建或修复。 (2)截污管线修复工程:重点对两段存在结构性和功能性问题的截污管线进行修复。包括对北安河沿线(北安桥至十九线铁路)972米管径为d1800的截污管线,对北安桥至金龙溪、银龙溪两侧的3109米管径为d600至d1600截污管线,对金龙溪两侧的5540米管径为d800和d1200截污管线采用机械螺旋缠绕方式进行非开挖修复。 (3)青龙溪改造工程:对青龙溪全线进行彻底清淤,恢复其排水能力。将其中490米的现状明沟改造为预制箱涵,以消除安全隐患并改善周边环境。同时,为暗渠增设必要的防护格栅和更换老化盖板。 (4)排水管线改造工程:针对林卫路、拥军街、南小向阳街、黄花路等部分路段存在的排水瓶颈问题,本工程拟对沿线总长约6753米的排水管线实施系统性改造。通过采取管径扩容与原管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提升管线输水能力:对瓶颈路段实施管径扩容,其余路段进行相应改造,改造后管径达到d400-d800,从而提升区域的雨水收集与转输能力。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

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合同预估金额

(万元)

备注

1

牡丹江市三溪一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等内容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2026 年4月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5.20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 项目管理: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注册备案,备案咨询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1.2 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3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人员要求:

3.1 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及以上。

3.2 分项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同时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如有以下任一条款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备注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