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尚志市
- 规模: 本工程改造9个平房片区的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16.329千米,其中: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25的供水管线长度为64.384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32的供水管线长度为34.138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63的供水管线长度为13.661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110的供水管线长度为4.146千米,沥青路面恢复面积246平方米,水泥路面恢复面积20348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9个平房片区的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16.329千米,其中: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25的供水管线长度为64.384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32的供水管线长度为34.138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63的供水管线长度为13.661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110的供水管线长度为4.146千米,沥青路面恢复面积246平方米,水泥路面恢复面积20348平方米 ; 完成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2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JL0108G2603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已由
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尚发改发〔
2025】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地方政府配套
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尚志市
2.3建设规模:
本工程改造
9个平房片区的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16.329千米,其中: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25的供水管线长度为64.384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32的供水管线长度为34.138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63的供水管线长度为13.661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 管径De110的供水管线长度为4.146千米,沥青路面恢复面积246平方米, 水泥路面恢复面积2034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5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243
日历天。
2.5 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
6
招标范围:
完成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
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9最高投标限价:
313,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含乙级)
及其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个月(2025年
12
月至
202
6
年
02
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要求,且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甲方需求,随时增派监理人员,具体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3.
4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
26
年
03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
26
年
03月19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
26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
开标方式
7
.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
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7
.2开标时间:
20
26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
7
.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法
,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
1
0
.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 本项目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监理资质方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enterpriseEvaluationController/qualificationDynamicVerificationList)。
10.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0.
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尚志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东浦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崔凯
联系电话:
0451-56762899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2474号
联
系
人:
王旭
电
话:
0451-87696089
代理项目负责人:
于萍
电
话:
0451-8769608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尚志市东浦新区
1
号
电
话:
0451-5675703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