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市燃气管道居民户内更换软管、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项目

尚志市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市燃气管道居民户内更换软管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
  • 规模: 为既有燃气用户更换5509台老化燃气表,为已建设的户内燃气设施增设切断式报警装置16190套,更换表后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24285米,增设防超流量燃气泄露自动关闭阀16190套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市燃气管道居民户内更换软管、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最高投标限价:9126543.9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13 16:28:26
存证哈希值:
DC9931DFD47BFDBA5CD438D1758BAB63782CD30225B86B2432A7864CAB088712
区块高度:
1944772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市燃气管道居民户内更换软管、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SG0108G26030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市燃气管道居民户内更换软管、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尚志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改 [2024]1 73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统筹投入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及国家政策性资金 ,招标人为 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市燃气管道居民户内更换软管、燃气安全装置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为既有燃气用户更换 5509台老化燃气表,为已建设的户内燃气设施增设切断式报警装置16190套,更换表后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24285米,增设防超流量燃气泄露自动关闭阀16190套。

2.4 计划工期: 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9月30日,共计16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作内 容;

2.7最高投标限价 9126543.9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 12 -202 6 02 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 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 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 1 ,提供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材料员 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 务员 1人,标准员1人 ,提供 有效的 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需为本企业员工 提供近三个月( 2025年 12 -202 6 02 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

3.7 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3. 8 信誉要求: ①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无失信证明: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或信用中国( 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6 03月13 18 00 分至 20 26 03 20 18 00分(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 .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4 03 08 3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6 04 03 08 30

6.2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0.其他

1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投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51-56757031

人: 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尚志市东浦新区

人:刘先生

话: 0451-5675708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晶淼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 1号1栋A单元25层2510室

人:刘先生

话: 1874504754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