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尚志市
- 规模: 本工程改造9个平房片区的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16.329千米,其中: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25的供水管线长度为64.384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32的供水管线长度为34.138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63的供水管线长度为13.661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110的供水管线长度为4.146千米,沥青路面恢复面积246平方米,水泥路面恢复面积20348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工程规模:本工程改造9个平房片区的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16.329千米,其中: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25的供水管线长度为64.384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32的供水管线长度为34.138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63的供水管线长度为13.661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110的供水管线长度为4.146千米,沥青路面恢复面积246平方米,水泥路面恢复面积20348平方米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2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
(
二标段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尚发改发〔
2025
】
6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城区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尚志市
2.3工程规模:
本工程改造
9个平房片区的供水管网总长度约116.329千米,其中: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25的供水管线长度为64.384千米
;
改造管材为
PE管,管径De32的供水管线长度为34.138千米
;
改造管材为
PE管,管径De63的供水管线长度为13.661千米;改造管材为PE管,管径De110的供水管线长度为4.146千米,沥青路面恢复面积246
平方米
,水泥路面恢复面积
20348
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2026
年
05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243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二标段包含:
尚志市明水路片区、尚志市气象局片区、尚志市向阳村、尚志市笃信片区。
本项目共分为
两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两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优先中标)。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以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二标段:
13,866,227.88元
)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项目负责人无
在施
承诺书),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5年1
2
月至
2026年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7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
“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
3.
8
其
他:
信誉要求
(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zzcx.hrbjzsc.cn:8887/WageArrears公布的数据为准。)
(
4)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6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
6.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8
.其他
8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评定分离法
)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
.3其他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东浦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崔凯
联系电话:
0451-56762899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2474号4
层
联系人:
杨小庆
电
话:
0451-87696089
代理项目负责人:
于萍
电
话:
0451-8769608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尚志市东浦新区
1号
电
话:
0451-5675703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