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工程服务项目一标段

嫩江市发布时间:2022-12-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工程服务项目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嫩江市
  • 规模: 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共分为生态休闲区、小岛沙滩区、艺术娱乐区、儿童公园、都市水岸区、形象展示区、景观运动区、郊野风光区、防浪板改造等九个分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工程服务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嫩江市 2.3建设规模: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共分为生态休闲区、小岛沙滩区、艺术娱乐区、儿童公园、都市水岸区、形象展示区、景观运动区、郊野风光区、防浪板改造等九个分区 ;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投资决策咨询(可研编制)、地形图测绘、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8
  • 开标时间: 2023-01-1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3 13:35:24
存证哈希值:
C49C5534BD38C97F0D9EEE7DE2131EA50A88BC99632685405D74907E741F9111
区块高度:
19866055

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工程服务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X2022FW1175 -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工程服务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嫩江市

2.3建设规模: 嫩江市滨江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共分为生态休闲区、小岛沙滩区、艺术娱乐区、儿童公园、都市水岸区、形象展示区、景观运动区、郊野风光区、防浪板改造等九个分区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项目管理:签订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原则上以招标人发放各分区具体任务书起, 30日内完成)

工程测量: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原则上以招标人发放各分区具体任务书起, 15日内完成)

工程勘察: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原则上以招标人发放各分区具体任务书起, 30日内完成)

规划设计: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原则上以招标人发放各分区具体任务书起, 45日内完成)

工程设计: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原则上以招标人发放各分区具体任务书起, 120日内完成)

工程监理: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

招标代理:依据招标人具体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本次 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 ,其中 一标段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投资决策咨询(可研编制)、地形图测绘、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 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2.7设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 1582.53万元,其中:

目管理: 273.4 万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9.87 万元;

工程测量: 22.06 万元;

工程勘察: 7.29 万元;

规划设计(含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168.75 万元;

工程设计: 531.59 万元;

工程监理: 324.66 万元;

造价咨询: 194.91 万元;

招标代理: 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 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 3.工程测量: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 4.工程勘察:投标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1. 5.规划设计(含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1. 6.工程设计: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 7.工程监理:投标人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 8.造价咨询: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9.招标代理: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 一个 专业负责人)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 2022年9月-2022年11月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 1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注册咨询师,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4 工程测量负责人1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5 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6 规划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城乡规划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7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8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专业 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 (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9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10招标代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 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除监理以外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号)有关规定,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1人外,其余人员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须由提供工程 项目管理 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注:本项目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 联合体 成员均需 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 12 29 09 00 分至 202 3 01 05 09 00 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0 1 18 14 00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河市通江路12号)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0456-7502320

人: 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址: 嫩江市

人: 刘先生

话: 0456 - 76110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号双子金座9楼

人: 曹工

话: 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 hljs zxgc @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