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范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8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概况: 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231183)zxzb(CS)20250007 项目名称: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评价咨询服务采购标的: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数量(单位):1(包)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231183]zxzb[CS]20250007
二、项目名称: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黑龙江铄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南京路绿海田园社区二期西区锦园别墅6-2 | 645,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服务类(黑龙江铄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评价咨询服务 | 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 1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的规范标准要求 | 64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笛(采购人代表) 、 叶福维 、 张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原计价[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市场现行情况,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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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1.0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嫩江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铄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8.17 | 10.00 | 98.17 | 645,000.00 | 645,000.00 | 1 | 1 | ||
| 北京万通金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5.67 | 9.66 | 95.33 | 667,500.00 | 667,500.00 | 2 | 2 | ||
| 北京狙狸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3.50 | 9.77 | 93.27 | 660,000.00 | 660,000.00 | 3 | 3 | ||
| 大庆亚兴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评审不通过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嫩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嫩江市嫩兴路4号
联系方式: 0456-7611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省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尔滨市香坊区延福街161号503栋5单元3层三号(住宅)
联系方式: 15663451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省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5663451123
黑龙江省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