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2023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宁安市发布时间:2023-03-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安市2023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宁安市
  • 规模: 宁安市朝中家属楼小区,宁安市中行家属楼小区,宁安市空军家属楼小区,宁安市公安局家属楼小区,宁安市邮电家属楼小区,宁安市工会家属楼小区,总建筑面积175158.19平方米,总楼栋为36栋; 2.4招标范围:宁安市2023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4.1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等; 2.4.2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4.3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
  • 范围: 楼体更换屋面彩钢板,增设更换雨水管,屋面防水,平改坡,增设檐沟,屋面改造,外墙保温,外墙粉刷,楼道粉刷,楼梯间地面修缮,楼梯间扶手粉刷,垃圾道洞口封堵,室外平台及楼梯地面维护,更换单元门,楼梯间外窗维修,改造给水管道,管道保温,更换水表箱,改造排水管道,改造阀组,改造采暖立管,改造分户支管,改造室外给水管线、污水管线,新建化粪池,楼体供热及供电改造,改造室外供热管网,修复道路,粉刷砖砌围墙等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9 09:38:04
存证哈希值:
74CF043B22CC4143B4B8027663F08BC83A9C61D4CD5A0A777DC23C2667A606FF
区块高度:
19808839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TZX2023 - ZB - 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 2022 44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45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46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47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48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50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52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53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54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55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56 号、宁发改审批【 2022 58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安市物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蓝图测绘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安市 2023 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宁安市; 2.3 建设规模:宁安市朝中家属楼小区,宁安市中行家属楼小区,宁安市空军家属楼小区,宁安市公安局家属楼小区,宁安市邮电家属楼小区,宁安市工会家属楼小区,总建筑面积 175158.19 平方米,总楼栋为 36 栋; 2.4 招标范围:宁安市 2023 年老旧小区楼本体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4.1 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等; 2.4.2 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4.3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 394.68 万元(项目管理费最高限价: 144.95 万元,造价咨询最高限价: 88.80 万元,工程监理最高限价: 160.93 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 3.1.2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 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3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4 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 3 个月的社保记录( 2022 11 月到 2023 01 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1 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3.5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0 3 8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03 09 17 00 分至 2023 03 16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交易 ) - 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04 06 09 00 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3 04 06 09 00 分; 7.3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8.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 5 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 2020 66 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 2021 298 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3 - 7808866 招 标 人:宁安市物业服务中心 址:宁安市宁安镇镜泊西街 67 联 系 人:黄先生 话: 0453 - 76179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蓝图测绘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242 号福斯特大厦 2501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0451 - 55580191/0451 - 5558019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