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两供两治一业建设项目三标段垃圾治理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两供两治一业建设项目三标段垃圾治理服务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两供两治一业建设项目三标段垃圾治理服务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齐齐哈尔农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实际完工日期以服务工程移交属地行业 部门合格之日止) 2.4质量标准: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合理合法,符合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移交属地行业 部门接收标准 ; 负责场区(场部规划区和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所有公共区域(非住宅小区部分)的垃圾清扫、收集,并依法处置和转运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4
项目详情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两供两治一业建设项目三标段垃圾治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200G2603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两供两治一业建设项目三标段垃圾治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齐齐哈尔等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公益性事务“两供两治一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北大荒集社发〔2025〕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90% :10% ,招标人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垃圾治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2025年两供两治一业建设项目三标段垃圾治理服务
2.2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齐齐哈尔农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实际完工日期以服务工程移交属地行业部门合格之日止)
2.4 质量标准: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合理合法,符合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移交属地行业部门接收标准。
2.5 招标范围:负责场区(场部规划区和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所有公共区域(非住宅小区部分)的垃圾清扫、收集,并依法处置和转运。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70.36 万元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3月 23 日 17时 00 分至 2026 年3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时间为 2026年4 月14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时间为 2026年4月14日 09 时 00 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452-2522511
招标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齐齐哈尔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多先生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电 话: 0452-289707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联系人:魏颖彬
电 话:13803613899
电子邮件: zzqs7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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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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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