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15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招标JB5标段
- 项目名称: 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规模: 本项目铁力至凤阳段起点位于铁力市西侧,衔接G1111鹤哈高速公路(K274+326),终点位于通河县凤山镇凤阳村西侧,顺接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路线全长86.348公里
- 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铁力至凤阳段起点位于铁力市西侧,衔接G1111鹤哈高速公路(K274+326),终点位于通河县凤山镇凤阳村西侧,顺接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路线全长86.348公里。本段共设特大桥1093米/1座,大桥2114米/7座,中桥1300米/22座;涵洞148道;主线下穿分离立交1座,天桥10座,通道43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1处为枢纽互通,3处为服务型互通);服务区2处,监控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2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概算投资57.95亿元,建设期限3年。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82.68hm2,工程动用土石方总量1563.42万m3。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伊春市、绥化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2.4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标段(标段编号:JB5)。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7
项目详情
G1015 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项目(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2015 年 -2030 年 ) 》总体布局 “ 两环、八射、六横、六纵 ” 规划网 “ 六纵 ” 中的 Z3 线,是《黑龙江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 十四五 ” 规划》重点项目。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 G1015 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 2022 〕 390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铁力至科右中旗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省铁力至凤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 2022 〕 428 号)批复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实施,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地方自筹、社会资本方出资,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铁力至凤阳段起点位于铁力市西侧,衔接 G1111 鹤哈高速公路( K274+326 ),终点位于通河县凤山镇凤阳村西侧,顺接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路线全长 86.348 公里。本段共设特大桥 1093 米 /1 座,大桥 2114 米 /7 座,中桥 1300 米 /22 座;涵洞 148 道;主线下穿分离立交 1 座,天桥 10 座,通道 43 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 4 处,( 1 处为枢纽互通, 3 处为服务型互通);服务区 2 处,监控分中心 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养护工区 2 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km/h ,路基宽度 26m ,概算投资 57.95 亿元,建设期限 3 年。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682.68hm 2 ,工程动用土石方总量 1563.42 万 m 3 。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伊春市、绥化市 。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
2.4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划分为 1 个标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JB5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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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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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5 |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批复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全过程水土保持专项监理工作,包括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要求,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理年报、总结报告等内容,配合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
44.72 |
2.5 服务期限:自咨询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即水土保持验收结束)。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的现行相关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服务要求。
2.7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有:
(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近 5 年来( 2018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1 个线性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输水渠道、堤防工程,下同。
3.1.3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1.4 项目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第二个信封 ( 报价文件 ) 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 号 ) 。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2.2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2 号 ) 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000 元人民币 / 标段。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24 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②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hlj.gov.cn/) 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 http://jt.hlj.gov.cn/ ) 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 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 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8.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0451-82625441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13 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15331886933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3 号楼 0501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杨先生、秦先生
电 话: 010-51656899-863
项目专用电话: 13144513126
传 真: 010-59273266
电子邮箱: bjztc5@126.com
网 址: www.bjztc.com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 :评标办法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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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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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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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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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5 年来( 2018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1 个线性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工作。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输水渠道、堤防工程,下同。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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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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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 、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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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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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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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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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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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限期不少于投标有限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指定账户。 c. 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完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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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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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1 )技术建议书: 35 分 ( 2 )主要人员: 25 分 ( 3 )履约信誉: 5 分 ( 4 )业绩: 2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5 )评标价: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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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 )评标价的确定 : 评标价 = 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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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 小数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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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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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 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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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
技术 建议书 |
35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 分 |
( 1 )有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得基本分 9 分; ( 2 )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得 9-12 分(不含 12 分); ( 3 )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得 12-15 分(含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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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 分 |
( 1 )有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得基本分 6 分; ( 2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 6-8 分(不含 8 分); ( 3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 8-10 分(含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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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 分 |
( 1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得基本分 6 分; ( 2 )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 6-8 分(不含 8 分); ( 3 )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 8-10 分(含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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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
主要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及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 1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15 分; ( 2 )总监理工程师每有 1 个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 5 分,最多加 10 分。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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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履约信誉 |
5 分 |
( 1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得 5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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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业绩 |
25 分 |
( 1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 15 分; ( 2 )投标人近 5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每增加 1 个项目业绩,加 5 分,本项最多加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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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5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得分计算公式: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E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E 2 .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招标 E 1 = 1.0 ; E 2 = 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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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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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