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外墙面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外墙面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静宁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外墙面维修改造项目
- 项目类型: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JNJY2025ZC-175
- 招标人: 静宁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否
- 项目概算: 115.379100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否
-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 项目概述: 静宁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外墙面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 100%,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前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 标段编号: E6200000600036922304001
- 标段内容: 静宁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外墙面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5.379100
- 招标类别: 施工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622700079265086Y-20251020-00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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