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司桥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静宁县司桥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静宁县司桥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静宁县司桥乡2026 年高标准农田区
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NJY2026ZC-030
二、项目名称:静宁县司桥乡2026 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
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
责任公司
99.91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
镇三中巷13号
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供货期限
(日历天)
备注
1
糜子籽种
15000
公斤
19.97
299550
30
2
有机肥
400000
公斤
1.124
449600
30
3
机械费
5000
亩
50
250000
30
合计
投标总价:999150.00 元
大写:玖拾玖万玖仟壹佰伍拾元整
五、评审专家名单
穆鹏、曹婧嫱、李雪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
的规定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的书面协议收取,由中标人向
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费:1.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静宁县司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司桥乡街道
电
话:0933-263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中杭嘉苑8 号商铺
联系方式:0933-5939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苗
电话:0933-5939793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11.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责任公
司(联合体)参加静宁县司桥乡2026年高标准农田区小杂粮种植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糜子籽种(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2
人,营业收入为602.54
万元,资产总额为821.91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有机肥(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制造商为甘肃镁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8
人,营业收入为242.8
万元,资产总额为373.64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机械费(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制造商为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12
人,营业收入为602.54
万元,资产总额为821.91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静宁县丰收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6
年
3
月
16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
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
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
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
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
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响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