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五乡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中标公示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6-03-25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连五乡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连五乡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中标公示
  • 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连五乡人 民政府的委托对连五乡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以公开招 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 2026年 0 3 月 2 4日确定评标结果。 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TGZC2026-027 2026 年 0 2 月 28 日 2026 年 0 3 月 24 日 第一包:饲料玉米种子(粮饲兼用型)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 种 规 格 生产厂 家(制 造商) 产 地 数 量 单 位 单价(万元) 备 注 1 饲料玉米种子 (粮饲兼用型) 航研 9377 4500 粒 山西沃 达丰农 业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山西 10646 袋 0.0043 / 第二包:地膜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 牌 规 格 生产厂家 (制造商 ) 产 地 数 量 单 位 单价(万元) 备 注 1 地膜 阿阳 安禾 1200mm *0.015 *10kg 甘肃安禾 生态农业 发展有限 公司 甘肃省天 水市张家 川回族自 治县胡川 镇张堡村 三组26号 10646 卷 0.01148 / 采购总预算180.9820万元。 第一包采购预算:53.23万元 第二包采购预算:127.752万元 第一包: 中标单位:张家川县大秦汇陇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43元/袋 大 写:人民币肆拾叁元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中城北路3-1号 第二包: 中标单位: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14.8元/卷 大 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元捌角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胡川镇张堡村三组26号 七、 1 个工作日 :苟文光、霍建平、赵芳、杨存秀、潘宇 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 连五乡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 合同履行日期: 自本公告之日起 30 天内签订 采购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连五乡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连五乡 联系人: 李浩 联系电话:1580940050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佳水豪庭1-2-403室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938-6821163 2026年 03 月 25 日 12.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 为76483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 764830.00元,占100.00%(原件彩色扫描件) 中小企业证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张家川县大秦汇陇 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连五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 )的连五乡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1.饲料玉米种子(粮饲兼用型)(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 、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山西沃达丰农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341.25万 元,资产总额为417.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2026年03月24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 加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连五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连五乡2026年饲料玉米种 植到户补助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地膜(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 人,营业收入为 1579.41552万元,资产总额为737.7499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大、中、小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2026 年3 月24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