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汇筑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关镇人民政
府的委托,对其委托的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采购,评标小组于2026 年03 月24 日确定评标结果,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6-033
2、招标公告日期:2026 年03 月02 日
3、采购预算:采购总预算:109.633 万元。
4、开标日期:2026 年03 月24 日10 时00 分
5、中标结果内容:
第一包: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
牌
规格
交货期
单价及单位
(万
元/袋)
生产厂家(制
造商)
备注
1
饲料玉米
种子(粮
饲兼用
型)
大京
九
4500 粒
/袋;每
袋
独立包
装
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按
照采购人的需求3 个
日历天内分批完成采
购内容全部货物的供
应
0.0044
北京大京九农业
开发有限公司
无
第二包: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交货
期
单价及单位
(万元/
卷)
生产厂家
(制造商)
备
注
1
白地膜
阿阳安
禾
1200mm*0.015*10kg
3 天
0.01153
甘肃安禾生
态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项目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根据合同签订日期
7、公示期限: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8、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小杨庆喜供销社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大阳镇小杨村三组89 号
中标金额:¥44.00 元
大写:肆拾肆元
第二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胡川镇张堡村三组26 号
中标金额:¥115.30 元
大写:壹佰壹拾伍元叁角
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招标服务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
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一包:代理服务费金额:0.483 万元
第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1.16 万元
10、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吕汰、李天祥、韦志强、郑小龙、梁娟娟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关镇人民政府
详细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关镇石川村
联系人:武金虎
联系方式:0938-763100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汇筑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天都佳园1 号楼2 单元1801
联系人:郭军强
联系方式:19996022765
2026 年03 月25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关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
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饲料玉米种子(粮饲兼用型)(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大京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98 人,营业收入为2400 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0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小杨庆喜供销社
日期:2026 年3 月24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
加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关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马关镇饲料玉米补助到户
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地膜(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甘肃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 人,营业收入为
1579.41552万元,资产总额为737.7499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大、中、小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2026 年3 月24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