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果业管理局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5-04-27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秦安县果业管理局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秦安县果业管理局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 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秦安县果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其 委托的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小组于2025 年 04 月27 日确定中标结果,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096 2、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04 月07 日 3、采购预算:采购总预算:842 万元。 4、开标日期:2025 年04 月27 日10 时00 分 5、中标结果内容:详见附件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根据合同签订日期 7、公示期限: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8、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安县明茂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蔡店工业小区新润农业公司隔壁 中标金额:¥7806000.00 元 大写:柒佰捌拾万零陆仟元整 第二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旭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秦安县西川加油站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西川镇娲皇南路西侧档案馆以北1 栋 中标金额:¥598800.00 元 大写:伍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0、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蒋勇、蒲莉玲、卢凯洁、郑军庆、逯成军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秦安县果业管理局 详细地址:秦安县兴国镇成纪大道28 号 联系人:李赟峰 联系电话:0938-652230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旁 联系人:胡蓁祥 电话:0938-8322325 2025 年04 月27 日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秦安县明茂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096 包号:E6205000608008643001001 单位: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交货期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移动式风带暖风防霜机 秦风牌 1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2.775 277.5 / 2 固定式高空暖风防霜机 秦风牌 1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3.675 367.5 / 3 发电机组 亿华牌 2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0.678 135.6 / 4 合计 / / / / 780.6 / 投标人(公章):秦安县明茂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5年4月27日 注: 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甘肃旭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秦安县西川加油站 项目名称: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096 包号:E6205000608008643001002 单位: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交货期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柴油 0号车用柴油(VI) 80000(升) 按合同约定 0.0007485 59.8800 无 投标人(公章):甘肃旭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秦安县西川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5年4月27日 注: 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秦安县果业管理局(单位 名称)的桃园防霜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移动式风带暖风防霜机、固定式高空暖风防霜机(标的名称),属于工 业(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水市秦风农业 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 人,营业收入为198.981673 万元, 资产总额为132.652536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发电机组(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亿华电机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 人, 营业收入为48.952 万元,资产总额为5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秦安县明茂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4 月27 日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 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 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 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 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 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