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天水市发布时间:2026-02-02来源: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

项目详情

  • 公告名称: 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 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二次)中标公告 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谷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委 托的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评 标小组于2026 年02 月02 日确定评标结果,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590 2、招标公告日期:2026 年01 月11 日 3、采购预算:采购总预算:300 万元,其中第一包183.90 万元。 4、开标日期:2026 年02 月02 日10 时00 分 5、中标结果内容:详见附件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根据合同签订日期 7、公示期限: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1 个工作日。 8、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包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新瑞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西岔园区西岔镇九龙江街2033 号6 号楼W004 中标金额:¥1836080.00 元 大写:壹佰捌拾叁万陆仟零捌拾元整 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0、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安有水、骆欣、王晓贇、邵岁玲、王霞霞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谷县中医医院 详细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206 号 联系人:毛明瑞 联系方式:0938-5932710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旁 联系人:胡蓁祥 联系方式:0938-8322325 2026 年02 月02 日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甘肃新瑞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文件编号:TGZC2025-590 包号:TGZC2025-590-01 单位: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交货期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备注 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迈瑞 1台 30天 176.83 176.83 Resona R9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 监护仪 科曼 2台 30天 2.639 5.278 ND10 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3 移动式无影灯 佳美 1个 30天 1.5 1.5 LED500 山东佳美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公章):甘肃新瑞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6年02月02日 注: 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个分项内容。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 加甘谷县中医医院的甘谷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移动式无影灯(标的名称),属于工业 (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山东佳美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26 人,营业收入为400 万元,资产总额为600_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甘肃新瑞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日期:2026 年02 月02 日 注意事项: 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 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 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 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 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 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 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