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详情
一 、 项目编号: P5205252023000ACH
二 、 项目名称: 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区军山大道 209号;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 9号
中标(成交)金额: ¥ 138.6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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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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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
纳雍县行政区域内全部生活垃圾的处置(不含收运),并在不影响本项目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同步掺烧部分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 |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设置为 30年(含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项目协议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日止 |
烟气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相关标准;飞灰处置标准应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执行;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垃圾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值二;其他废气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珍华 ,赵娉,刘军,张培新,张浩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叁拾肆万伍仟陆佰元(¥ 3 45600.00 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纳雍县发展大道和瑞庭 1号楼二楼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 0857-3536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君杰聚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北大资源梦想城 6号地块A04栋
联系方式: 19840405888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忠君
电 话: 1984040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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