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施工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09-27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勒流街道、杏坛镇、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龙江镇,为改造工程,共包含(1)顺德大道-旧广珠路交叉口;2)顺德大道-新宁路交叉口;3)顺德大道-仙泉路交叉口;4)佛山一环路辅路与佛山大道南辅路交叉口;5)佛山一环路辅路与新桂路交叉口;6)龙洲公路-乐龙路交叉口;7)佛山大道-龙洲公路交叉口;8)325国道-新基北路交叉口;9)三乐路-龙涌工业大道交叉口;10)建业路-碧桂路辅道交叉口;11)顺德大道-桂南路交叉口;12)龙洲路与银城路交叉口;13)江顺大桥杏坛互通立交匝道13个交叉路口的改造。重点针对道路平面、交通标志标线、绿化、信控等方面进行改造。上述交叉路口的佛山大道、乐龙路为城市快速路,顺德大道、龙洲公路、三乐路均为一级公路,新桂路、建业路、桂南路、新基北路、银城路均为城市主干道,旧广珠路、龙涌工业大道、新宁路为城市次干道,岭东路为城市支路,一环为高速路、碧桂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二者辅道参考主干路标准。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主要对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施工

标段(包)名称: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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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2405-440606-04-01-813102

招标条件

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顺发改复〔2024〕15 号 批准(备案)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施工

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 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6-2024-0005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勒流街道、杏坛镇、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龙江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勒流街道、杏坛镇、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龙江镇,为改造工程,共包含( 1)顺德大道-旧广珠路交叉口;2)顺德大道-新宁路交叉口;3)顺德大道-仙泉路交叉口;4)佛山一环路辅路与佛山大道南辅路交叉口;5)佛山一环路辅路与新桂路交叉口;6)龙洲公路-乐龙路交叉口;7)佛山大道-龙洲公路交叉口;8)325 国道-新基北路交叉口;9)三乐路-龙涌工业大道交叉口;10)建业路-碧桂路辅道交叉口;11)顺德大道-桂南路交叉口;12)龙洲路与银城路交叉口;13)江顺大桥杏坛互通立交匝道13个交叉路口的改造。重点针对道路平面、交通标志标线、绿化、信控等方面进行改造。

上述交叉路口的佛山大道、乐龙路为城市快速路,顺德大道、龙洲公路、三乐路均为一级公路,新桂路、建业路、桂南路、新基北路、银城路均为城市主干道,旧广珠路、龙涌工业大道、新宁路为城市次干道,岭东路为城市支路,一环为高速路、碧桂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二者辅道参考主干路标准。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 主要对 顺德区城市交通畅行工程(2024) 进行施工总承包。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月2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8,306,675.78 (元)

投标保证金

15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级 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专业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须按建造师注册证书颁发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3 月至 2024 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8.1 投标人在近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完成过 1 单项合同建安费 650 万元 或以上的 城市道路 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 1 )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竣工验收备案表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为公路工程业绩则为 完工验收证书或 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业绩时间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竣工验收备案表 / 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如为公路工程则以完工验收或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3 )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9 27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0 22

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0 22

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 10 22

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3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2号楼5层

招标人联系人

贝工

联系电话

0757-22972809

招标人传真

0757-22972809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黄工

联系电话

0757-86283490-802/809

招标代理传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228356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获评 /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质量类奖项)。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7.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简称新平台)进行招投标,新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tpbidder;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docs.qq.com/doc/DSGp5dXhzU0VTbUNv。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0757-83991581 进行咨询。

8.投标人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缴纳方式选择后无法修改或撤销,请投标人谨慎操作。

9.如投标人未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其他材料”中附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后上传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扫描上传的内容应当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生成的PDF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过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接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和《投标保证金》生成的 PDF 文件为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 9 27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