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恢复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及安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包)名称: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99-1244020006517604XU-20250801-000005-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于 2025年 9 月 23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举行开评标会议,并于 2025年 9 月 2 4 日至 2025年 9 月 2 7 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评标过程及结果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于 2025年 9 月 26 日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025年 10 月 13 日举行复评会议,组织原专家 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对异议问题核查,并出具相关报告。现异议事项已处理,异议流程已完毕,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年 10 月 15 日